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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弊与对错
周日从家里回来,为了舒缓大姨妈带来的鸭梨,我决定去看一场辩论赛,也就是华工南北校区的总决赛,题目是成年人更应该看重对错还是利弊。为了等新新剪个最美的三毫米,我们最后不得不坐上了一辆摩托,飞奔过去。蓝后过了一个小时,比赛还没结束,我们又飞奔回来,把饭和汤热一热,好好吃完临走没完成的一顿。
其实我还是很谦虚的孩纸,但在认真听完几十分钟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该怎么办,贪官污吏道德怎么这样”的例子之后,除了感叹一句“人家的辩论素养就是好”,我脑子里就只剩下因为走得快没来得及吃完的锅里的饭了。哎,对不起,人就是这么肤浅的动物,为了吃饱,任性。
于是第二次吃饱后我决定要好好思考下这个问题。
成年人更应该注重利弊,应该说的就是“宁可一思进,莫在一思停”吧。
所谓利弊,不是单纯的pros and cons,这样的话把内心的小天使和小恶魔召唤出来就得了,单子都不用列。我想,利弊分析是有标准有体系的,绝不是由模糊的“自我”所决定。说句耍流氓的话,就是允许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条件下采取不同的选择,以达到某个标准的利益最大化。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人生我做主”,因此社会倾向于无序呢?不是的,人性趋利,只有允许所有人都能自由地竞逐利益,那些我们所应重视的东西才会显现出来,比如技术、资本和知识。追逐他们有时候是要违背已有道德的,比如工业革命与血汗工厂,消费主义和环境污染,想想那些历史上的恶心肮脏的事件,有时候我们都不禁要深受触动,呐喊一句“人的欲望太可怕啦!”。然后我们继续享受着淘宝,快递和苹果手机,在网络上几番针砭时弊,对所有的不公和苦难感同身受。哎,可惜世界上没有天使姐姐,我们注定要犯错和被误导,那么不如就干脆让所有的事都暴露在市场下?很少人会真正向往一个毁灭的世界,我们更多时候都在谋求最好的利益,这讲究一个权衡。尽管我们从小被灌输“市场具有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但是在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市场里,那些能够引起变革的东西能最快地得到大家的关注,并由此迸发最大的活力。已有的”对错“怎能跟得上时代的变化?只有当”追逐利弊“的正当性得到承认并允许被放在人生首位后,我们的社会才会形成一个可持续的良性系统,获得真正的进步,享受真正的由人的价值所创造的自由。为此,我们别无他法,只能暂时将对错放在第二位。
成年人更应该注重对错,说的应该是“眼前路,身后身”了吧。
所谓的对错,也不是简单的是否遵纪守法,爱国爱民,平时能自觉扶老奶奶过马路。什么叫正确的事情?那些在历史上出现过的规律,那些被拼命挖掘归纳的知识,那些被反复检验的道理,甚至是那些前人走过弯路后的教训。的确,世界发展得太快,已有的道德不足以解释新的变化,甚至不能在已有的环境中完美地自圆其说,但在这看似随意而荒诞的世界里,我们能掌握些什么呢?规律和系统是可以被认识的,但那总是在下一阶段,而且宇宙的终极真理,也就只能被少数人所获悉,更不用提知识在传播过程中的变形、扭曲、和遗忘。这时候大部分人能做什么?我觉得,应该是不要眼前的兴奋所迷惑,不要轻易去否定过去的一切,而要谦虚地去检阅前人所见识过的风景,去反省那些已被发现的真理,并加以实践。未来总处于飘渺的气氛中,在大趋势到来前,在和平年代,在等待下一个爆发点前,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明白“对错”。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的进步才是立足在人心的标准上,才能由此获得信心和勇气,更加踏实地做出理性选择,不至于成为无谓的流血和牺牲。毕竟,作为人类,不能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前面说,”宁可一思进,莫在一思停“,可是马三的立场又怎么样了呢?宫二小姐又是多么可惜。我们太年轻太心急,总把瞬间的火花看作了永恒,总以为未来无所不能,而忽略了背后更为广阔的星辰大海。眼前的路我无法作出百分百的判断,但身后身总有个”对错“可参照,只有这样我们的前进才有了依靠。
嘿,本来想写的有很多,想要好好梳理,好好分析,好好论证,但是回头一看,我到底想说些什么呢?其实也不为别的,只是想记录下自己一开始的想法,为日后提供个镜子。说到底,今晚也只不过是看了场辩论;说到底,这也只不过是给自己看的情书;说到底,该读的书还是要读,该弄懂的常识一个都不要糊弄;说到底,我们,来日方长,就此打祝
青丝秀婉是我看过帖子的人之一,最近一篇“我在杂谈的今生今世”和职业八婆的一篇好像叫筒子们不要添乱之类的文章在引爆着杂谈...文中提到的事情我非常不熟悉,因为此前我基本上是把自己的帖子抛到论坛上,然后看它是否变红,看他是否有人关注,当时甚至自己都不顶贴,怕人说我自己顶自己-无聊,后来看到陈慧芳这么干,于是觉得有趣,就模仿着这么干了,渐渐的现在甚至涉足一些号外这样原来根本不曾想到的事情。。。。
所以说每个人在论坛上的想法、经历都是变化的。
原来认为网络就是虚幻的空间,每个人都不是自己。后来渐渐的感到许多如唐古拉、子夜、但三刀、小妖、惊见这样的斑竹在工作,才有了推荐和置顶,于是在断续的交流中开始感受到许多艰辛与无奈,渐渐的感到网络是真实的,和现实社会一样。只是有时候比现实来的更快而已。。。
而外自身坛友的文章,和网上诸多有才华的写手一样,很有水平和见底,但我们应该明了--在现实中发生地很多事情在论坛一样发生,事实就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主张权利的权利,这点我万分赞同。因为多少学了写法律,好歹通过了司考,但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是有他的理由的,不是每件事都可以有最终的结果的,当然你可能受到了伤害,或者你的确受到了伤害,这或许是某个人或某几个人造成的,但他们出于故意还是疏忽还是无视还是没有发现都不好辩论清楚了,就像卢武铉和陈水-扁到底谁应该活下去,怎么才叫对错一样。。。
我不是在和稀泥,而是想说明一个道理--一个我坚信的道理:你对,别人也没错!这种事情是存在的。比如说“领导”这个角色和被领导者的角色会面对同一个问题而有戛然不同的做法,但每个人都对,之所以并存时因为判断的标准不同--一个是“是非对错”,另一个是“利弊得失”。。。。
好了喝了好多酒,所以有时难免词不达意,说错了,伤害了谁都有可能,但我是无意的。。。。或许子夜当时就是这样一种状态,或许不是。。。。谁去看都有可能看不清了。。。这就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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