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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的进展研究论文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建设成就与存在问题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建设成就
(1)传统文化传承与民族精神弘扬。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重视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5]民族传统文化现有的传承主要是以家庭、社区等民间自发的方式来进行,缺乏相互之间的交流互动,从而造成了传承地域的狭隘和传承手段的单一。文化传承的主体是人,只有人才能激活文化载体中所蕴含的意义。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了文化的历史痕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解决文化意蕴的载体,而通过培养对文化进行传承的人的活动,则是进一步发展文化使之由过去走向现实的关键。青少年时期是个体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而青少年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主体力量,要实现文化的长远普及,必须在青少年中进行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文化的传承需要具有系统专门知识结构并以研究为主的专业化传承者。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正是通过其科学的教育方式培养人才的特殊地位成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与此同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是一种有选择的活动,能在自守与新变之间为文化的发展进行优化与不断探索。只有通过学校教育,才能培养出激活文化并发展文化的传承者,只有通过优秀的传承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能在不断的更新中得以延续,才能在不断的发展中得以传承,所以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是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传承的最佳途径。
(2)结构规模完善与合作交流增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基本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和多模式的办学与发展格局,而伴随着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这一事业规模得到迅速扩大,从1998年到2011年招生学校数量增长了7倍之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开始由体育院校举办,规模较小、办学模式和办学渠道单一,后来经过政策调整,打破了“条块分割”的办学体制和“单招制度”的建立,初步形成了多类型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办学机构,因而带来了类型结构、层次结构和办学模式等方面的深刻变革。此外,随着师范类和综合类大学举办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而增加了办学主体的多元性,使得本专业学生在良好的隐性环境影响下知识得以拓展、素质得以提高。同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也重视发展同国外高等院校、各类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注意吸收和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办学经验,尤其是武术和传统养生,以其独特的演练形式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留学生,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
(3)学科体系健全与教师地位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位教育随着我国整个学位教育发展而发展起来,它既受到整个学位教育发展程度制约,同时也促进着整个学位教育的发展与完善。在体育学科成立之初,并没有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只是人体科学和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子系统的确立,丰富了体育学科大系统的内涵,使体育学的范围扩大,也反映了国家对民族传统体育、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到今天已经从一门民俗民艺变成为一门高等教育的学科,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飞跃。[6]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在1998年以前是由武术专业人才培养所替代的。虽然有的学校开设了武术课,但始终未能作为一个学科专业、未能登上学术界大雅之堂,也使得武术教师地位处于劣势。随着政府重视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学科教育工作,武术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的三级学位制度培养体系。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科发展和满足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于1997年拓展了专业口径,由原来的武术专业过渡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使继承和丰富中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有了更大发展空间,以及使民族传统体育在我国普通高等体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升,可以说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已经历了由市井文化向大众文化再到精英文化的改良与革命[7]。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有关部门尽管加强了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统筹管理,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方面问题:首先,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各大专院校等机构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管理的职责与关系有待于进一步予以理顺,尤其在大的结构上由国家教育部牵头、国家体育总局参与,如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计划、生源计划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其生源入口标准亦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考试中心命题,而学生毕业分配、成绩考核和学籍管理等则由教育部予以管理,其实这种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利于人才培养的统筹安排,势必会造成管理机构之间关系的复杂化,这样一来不但难以协调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而且容易导致多头管理,责任不清、资源分散、目标分化、效能低下等结果。其次,处于地方层面上的省体育局不参与管理,许多高等院校在接受地方政府管理的前提下,既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管理,又要接受国家教育部管理,由于这是对口管理中的多头管理存在着管理结构上的大问题,再如武术比赛归国家体育总局管理中心管理,而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运动会又归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应该说在管理上处于混乱状态,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管理的可行性方案。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运行缺乏理论指导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成立时间较短,所以有关专业目标设置等一系列问题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社会需求已发生很大变化,这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也需要对专业培养目标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由于缺乏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目标设立的理论研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不但未能根据人才群体的层次及类别结构予以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而且也未区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与其它体育类专业所承担的不同责任和任务,甚至未能准确把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的性质和功能。[8,9]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社会体育等四个专业中出现了所培养的人才相似程度很高,不同体育专业的学生在就业时都面对同一行业、同一岗位,这样一来就使得本来就业就很困难的体育院校难上加难。而由于培养目标定位模糊造成人才培养方案不全、人才培养途径单一、课程改革缺乏理论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尚未形成与自身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匹配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教学资源整合不够,使得教学形式较为单一及教学活动开展空间不足和教学模式缺乏创造性、开放性、启发性。
(3)学科建设明显滞后于专业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学已经由国家正式认可为二级学科,不过从学科角度来看,其成熟性、系统性等仍然值得商榷,因为民族传统体育学在人才培养上存在着专业内涵面窄、无法完全适应社会需求等问题。目前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的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差距明显且又缺乏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数偏少,承担经济、文化发展的科研项目数量不多,科研成果开发能力较弱。其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大大强于本科生教育,这是因为该专业的研究方向均有明确界定。尽管如此,但实际上研究生研究方向的划分仍处于混乱状态,即只要是属于民族传统体育学类的研究生均能跨方向研究,如研究养生也行研究武术也可以,甚至还能够研究民间体育。此类现状看似凸现了研究生的“多能”(虽然研究广泛涉及多个方向,却缺乏对某一方向的纵深探究),实际上却忽视或摈弃了学生的“一专”,并非有利于传统体育养生和民族民间体育乃至武术专业方向的发展。
(4)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手段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近年来,“以人为本”几乎己成为每所高等学校所秉持的最重要的教育理念之一,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成为了社会、家长和学生判断高等教育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基础性依据。[10]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学校要把学生的成长和全面发展放在根本的地位,要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和共赢,作为学生和家长则要更加注重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目前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未能很好地体现“以人文本”的原因,归根结底就是教学组织形式上的“大一统”模式。诚如所知,中华武术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形成的一项内涵丰富、自成体系的运动项目,更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现象。当代的中国武术就目前的结构特点而言,大致由传统武术和竞技武术两大系统组成,它们之间虽有一定的文化联系,但同时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而现在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按要求必须掌握竞技武术技能,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专业教学内容及手段被标准化和统一化了,该专业教育所要培养的人就像被装在同一个模子里用同一道程序予以加工、塑造一样。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相互矛盾,这说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并未真正得到全面发展,要想毕业就得抹煞自身的个性或潜质。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发展思路
1依托宏观调控确立战略地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成立时间由于短,其竞争优势尚不明显且整个教育系统受到各方面冲击,所以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和不足。然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传播文明、传承文化、培养高层次人才、完善体育学科、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等方面依然是现阶段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想确保民族精神的弘扬、国家文化竞争力的提升、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必须确保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地位,不断改革、发展现有教育,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2创新管理制度完善保障体系
首先,专业教育的输入管理要对各类管理机构权限予以调整、整合。专业教育的进口由国家体育总局管理,而武术学校、各级各类体校、武术俱乐部等后备人才主要来源则有地方统筹予以集中管理。这样一来从地方到总局就形成了辖属清晰、上下理顺的一条管理链,不仅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统筹规划,甚至能够有效地保障后备人才质量、资源合理配置、管理效能提高。然而,目前有一个复杂的问题是武术学校和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分别由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管理,所以就得依赖于“体教结合”政策和成立体育职业学校的契机。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教育部分别制定有关优秀运动队、各级各类体校、武术学校武术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期、中期、短期规划,根据运动成绩和学习成绩予以分流,将学习成绩优异的送入大学深造,而学习成绩差的则要求进入职业教育机构。至于其它民族体育项目和民族民间一些特殊人才,尤其各门派优秀传人,要特色特办给予一定政策使之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其次,专业教育的输出管理主要由国家教育部制定有关计划,针对赴农村、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在分配政策上给予一定奖励。教育过程中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创新机制构建具有关键性作用,如招生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等。专业教育的输出管理当中最重要的是旨在大力推进创业教育的创业制度,因为创业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作为素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大学创新教育的延伸、深化和发展。至于专业建设,首先要确立创业教育意识、创新教学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建立激励机制,营造创业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民族传统体育的丰厚资源。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的权限在现有条件下扩大其职能范围,直至涵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管理,这样会更加符合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发展要求。
3实施分类建设突出比较优势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根据学科性质将其所属院校分为体育专业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而按照地域和布局划分则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高等学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开始只设在具有独立建制的高等体育院校,而近几年来一些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大学开始涉足这一专业,表现出如此积极性的原因虽说是内外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却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得以发展的前景。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与体育院校办学状况有一定的共性,不过在历史渊源、办学基础、管理体制、服务对象、生源情况等方面却存在着显著差异。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开设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优势:(1)学术性强,因为综合大学一般都有关于人文与自然的基础学科,所以有利于基础理论及跨学科研究活动开展和学术氛围营造,具备了潜移默化的教育要素;(2)多学科性,这既是综合性大学的重要特征,也是师范大学的发展趋势,在多学科基础上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研究虽然有益于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发展,但是多数大学缺少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师资而在专业竞技性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我国体育院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经过几代人艰苦奋斗逐步形成了办学优势:体育学院系中国武术精英聚集地,武术教授、武术专家乃至中国新一代武状元、历届擂台赛霸主均出自于此,私人武术馆、校的馆长、校长、教练员也大都出自于此。一些武术教师供职于国际武术组织,展示了其才华以及组织管理能力,并培养了不少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为民族传统体育科学体系建立以及学科发展做出了显著成就;可以说处在高等体育院校中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无论在区域上、竞技体育项目上,还是在学科上、专业上已然形成各自相对的办学特色,不过同时也暴露出了科研基础薄弱、人才适应性不强、过于强调竞技性、过分突出专业化等弱点。鉴于上述原因,依据分类建设思路,发展重点有所侧重:体育院校发挥竞技性优势面向竞技体育领域开放,将主动服务于竞技体育作为学校发展中心工作之一,同时承担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科研,利用学校优势为竞技体育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依靠所培养出来的优秀运动员在重要国际赛事上为学校取得优异成绩,以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则发挥学术性强的优势,在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理论建设方面多做贡献。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源远流长、丰富多彩,每一所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校不可能全面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所有项目。从全国范围内来讲,应该尽量避免出现千孔一面的格局,不同的省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内确立开展不同项目分类进行开展,形成不同重点和特色,使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主要项目在整体上得到较为均衡的继承和发展,如南方民间盛行舞龙舞狮、赛龙舟,北方流行民族跤、射箭等。与此同时,也可以在不同学校设立不同武术门派或类似于武林大会,如北京体育大学的大成拳协会、广州体育学院的南拳协会、河南的少林拳协会等发展各地方优势门派,定期或不定期实施研讨、竞赛、沟通以形成特色,为博大精深的武术赢得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因此,每所学校的目标定位和课程设置必须在一个思想的统一指导下应该有所侧重、突出优势和强调重点。
4实行分层培养做到因材施教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目前开设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三个方向的课程不现实,因为传授内容的技术性强,如“武术”是由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富有攻防含义的动作所组成,其动作过程和运动环节更为复杂,在此基础上又要使“武术”的神韵在套路中有所表现,有无基础都要通过反复训练才能达到要求。如果开设面对所有人的大一统课程,在资源上、时间上势必会造成浪费。只有依据教育学原理,各尽所能,因材施教,坚持目标分层、学生分层原则,才能以现有的培养目标造就出“一专多能”的人才。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分层教育。武术流派指某一拳术在传承过程中形成的与传统风格有别的新套路或新拳术。武术的各种流派根源受中国地理环境和传统文化思维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曾受到过封建宗派思想制约而存在着局限性,但不能否认“拳种众多、流派林立”是武术繁荣昌盛的一种表现,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超越。[11]武术流派并不能等同于宗派,武术教育传承方式的影响至深。师徒传承保持了各种门派的独特性,却制约了本流派传播对象的扩大化,使本拳种的生命力减弱。各流派对外表现出相当强的文化排它性,这不利于拳种之间正常的融摄取补,还可能导致拳种失去活力,使得未来的发展空间变小。课程制教学使武术的受众人群扩大却使流派消减,在学校中唯一的流派就是竞技武术流派。从培养人才的角度来看,班级授课制教学不利于人的个性发展,不能完全做到以人为本,不符合现代教育思想。从普及的角度来说,所有的学生可以学习统一的套路,但对于那些本身技术起点很高又有向上发展的尖子学生就要安排一些特殊的教育课程,如今后拟从事影视职业者若想获得技术上的特色与绝招,就专门将其组织起来,利用俱乐部形式,按拳种分类寻求更大突破。
5加强社会联系营造产业环境
新时期的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包括群众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产业。竞赛作为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杠杆,其质量水平的提高可以带动其它一些相关行业的介入:(1)高水平的精彩赛事能够吸引社会广泛关注而成为厂商宣传企业及其产品的高效传媒,提升了广告的价值和需求,使得优秀民族传统体育相关人才增值、市场需求扩大;(2)这些相关人才的介入又可以进一步促进竞赛质量的提高,扩大市场需求、产生良性互动,收到双赢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竞赛质量和相关产业开发水平,努力满足每一位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把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化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对待,在加快整个体育产业和市场培育的发展同时,快速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化得以形成规范、良好的体育市场运作环境,既为产业化提供积极有效的条件逐渐建立、形成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化体系运作空间,也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寻求未来发展的活力和出路。
6推进开放进取扩大国际影响
自进入20世纪以来,缘于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寻根”热潮,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关注与日剧增。[12]尤其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国的建立,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和交流奠定了良好环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系统应抓住这一机遇拿出勇气和胆识,推进专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使之成为高等体育教育对外开放的一张名片。然而,目前民族传统体育的对外交流大多为个体或小团体,尚未形成规模和优势。若要在国际开放进程中取得更大效益,让中国传统文化在东西方文化对抗中占能有一席之地,发挥民族传统体育优势,形成全国一盘棋,建立体育院(校)系教育联盟,谋求共同发展。如在我国有条件的院校中成立专门针对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传统体育学位教育,以便吸引更多的外国学生。同时制定和组织多个层次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国际化战略规划,采用走出国门办教育、走出国门办中国武术研究中心,从而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成为培养国外武术传播者的一个重要基地。
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发展是一个从粗放到集约、从低级到高级的转化过程,而这一转化过程正是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个体发展需要、文化传播需要以及文化创新需要等基础上使之得以螺旋式上升的动态性变化过程。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完成了对传统文化传承和民族精神弘扬、使其结构规模完善并增强了合作交流、学科体系逐步健全,而且教师地位得以提升。也存在着诸如管理体制方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运行缺乏理论指导、学科建设明显滞后于专业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手段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3)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发展的思路应是依靠宏观调控、确立战略地位;创新管理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实施分类建设、树立专业品牌;实行分层培养、突出比较优势;加强社会联系、营造产业环境;推进开放进取、扩大国际影响。
2建议
(1)协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发展核心要素。纵观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发生、发展历程,尽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别甚至迥异,但在本质上都殊途同归、完全一致,所以必须从高等教育发展要素的共同点上寻找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核心要素。即教育发展的投入、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程度决定着高等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系统整体功能发挥水平。其中投入是动力、结构是协调、规模是资源、质量是核心、效益是目的。
(2)建立市场导向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体系多维结构。在市场经济下社会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欲提高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市场竞争力,在这种优胜劣汰的办学环境中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就要求专业的办学能敏锐地捕捉人才市场的信息,分析培养体系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的偏差,把调控信息反馈到培养体系的各个要素当中,及时调整教学过程中相应环节与维度,改变因子之间的匹配与组合,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培养体系结构的最优化,使其人才品质始终与市场的需求相适应。
(3)创办特色化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由于民族传统体育技术体系具有独创性、传承方式个性化、中华传统文化继承和民族精神宏扬不可替代性以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内容地域性等这些特色发展的条件,因此在学科专业上随时保持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及时调整自己的办学方向和专业设置,设置新兴的专业,突出与健康、医学、娱乐、产业相关联的特色专业;在教学组织形式上要根据民族传统体育的传统性、文化性、技术性特征,贯彻“全面发展、整体优化、多样性和统一性”相结合特色;在组织文化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形成与时代相符的组织文化,并将这一组织文化向外辐射。(本文作者:薛欣、朱瑞琪、薛扬 单位:天津体育学院武术系、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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