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挚友

时间:2021-03-13 11:56:50 作文 我要投稿

挚友

挚友1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青亲切。书,还是知识的源泉,智慧的翅膀,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啊,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变的更聪明。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得书越来越多,如:《爱的教育》,《青鸟》,《屋顶上的小孩》,《昆虫记》……这些书让我学到了更多的课外知识。

  我非常爱看书,爱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记得那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准备上床睡觉时,突然想起了我让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橡树上的逃亡》。顿时,一点睡意也没有了。立刻,从我的书桌抽屉里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的入神的时候,妈妈训斥到“你怎么还不睡觉,眼睛看近视了。”说完,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就一下把我的书夺走了。

  我只好极不情愿的躺到床上去睡觉,可是,闭上眼睛,脑子满都是书里的故事情节。最终还是抵不住那本书的诱惑,一骨碌的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的在我房间里找到一个手电筒,又轻轻的从书桌上拿起那本书,很快的钻进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美滋滋的看了起来。我连翻书的声音都尽量翻的最小,生怕被妈妈听到。可是,不知过了多久,我在被窝里又闷又热,汗流浃背,忍不住起来吹了一会儿电风扇。啊!真爽!感觉就像久旱的一场大雨。突然,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我的大脑以光的速度指示我闪电般的关掉电风扇。我偷偷的看了一下表,啊!已经都十一点多了,明天还要上学哪!我只好安慰自己,明天有的是时间看。然后,依依不舍的放下心爱的书,强迫自己进入了梦想。

  书籍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挚友,它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让我走过了求知的慢慢长道,它让我有了心灵的净化,有了奋斗的目标!

挚友2

  朝花夕拾,时光荏苒。不知不觉转学来到这个新的环境,已经两年多的时光了。两年来,除了老师给予我的温暖,就属我曾两次同桌的乐乐了。

  乐乐原名叫孙晓乐,乐乐是我们班上女生给她的昵称。人如其名,乐乐生性乐观向上,善良热情。我转学来的第一天,老师安排我俩同桌,她高兴地当即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当时慌得不知该如何回应,因为从没有同学对我如此热情。霎时,我心里对转学的不安和紧张情绪一扫而光,那温暖的拥抱和甜美的笑容瞬间把我征服了。接下来,她成了我的好友加向导,介绍同学,帮我熟悉学校环境,像个小大人似的,她对我的关怀无微不至。

  乐乐不仅热情,还多才多艺,唱歌、朗诵都是行家。更让人赞叹不已的是她很有运动细胞,200米、400米无人能敌。看她像风一样奔跑,我真自愧不如。我喜欢她,因为她身上有种无所畏惧的精神。

  一学期过后,我们分别有了新的同桌,但是彼此之间的感情始终未曾改变。升入五年级时,没想到的是,我们又成了同桌,我太兴奋了,这种机率对我来说像中彩票一样,我倍感珍惜。可接下来的两周里,我却感到了孤独,这感觉像在黑夜里辗转睡不着似的。因为乐乐的脚受伤了,在家养伤,不能来上学了。我每天坐在空旷的位置上,心里总期昐她能出现。两周之后,她终于来了!望着一只穿着大拖鞋的脚,我很心疼,可她却依旧一副满不在乎、无所畏惧的表情,我对自己说,这就是那个坚强的乐乐,我要尽我的所能帮助她。

  现在又由同桌变成前后位,但我们的友谊更深了,我想对乐乐说,谢谢你的拥抱,我们将做一生的挚友。

挚友3

  到城里后,这是我第一次回家乡。一踏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我就想起我的哥哥。

  从我蹒跚学步起,哥哥就背着我在这条小路上玩。那时,父母工作忙,我跟哥哥在一起的时候多。每当我被虫子吓哭了,哥哥总是笑嘻嘻地替我抹眼泪,还说:“不怕,看我踩死这个大坏蛋!”说完就一脚踩死了它。而我呢,也总是含着眼泪笑了

  光阴似箭,一晃我也上学了。每次放学,不管有多晚,我也要等哥哥从教室里面出来,一块回家。就在这条小路上,哥哥陪我度过了好几个春秋,不知走了多少个来回。

  记得有一天早晨,大雨发狂地下着,我说:“哥哥,这么大的雨,不去上学了吧?”哥哥一边拿着雨伞,一边说:“这点雨就吓着你了?快,上来吧!”说着,他蹲下身子要背我。我迟疑地说:“你别背我了——”哥哥笑着打断我的话:“你还怕哥哥背不动你?别说这么小,就是到了100岁,你还是哥哥的妹妹!”

  我笑了,顺从地伏在哥哥那结实的脊背上。雨水砸在地上,溅起无数小水泡,路旁的野花在风雨中颤抖,小路泥泞不堪。我举着伞紧紧地伏在哥哥的背上。哥哥在风雨中摇晃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他说:“把伞往后打,你的背要淋湿了。”但我看见哥哥那沾满泥的脚和那湿透的裤脚,便头偷偷地把伞往前移动。尽管大雨淋湿了我的衣裳,冷得我直打哆嗦,可我心里却热乎乎的。好不容易来到学校,哥哥放下我,见我衣服淋湿了,生气地说:“不是让你把伞往后挪吗?”“那你怎么办呢?”我问。“哥哥大了,没关系,你还小,淋湿了要得病的!”

  现在,哥哥已经上高中了。我一个人走在这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听着路边那风吹树叶的哗哗声,我仿佛有听到了哥哥那亲切的声音:“就是到了100岁,你还是哥哥的小妹妹!”

挚友4

  轻赏时光,花开半朵,芳香洁白,挚友至情。

  挚友,高山流水,情深义重;一见如故,即使他们未来得及相认,但是他们是相识的。至情,犹如氧气般存在,让彼此呼吸;又似在高原上看到的夜空,深沉,安恬,容纳万象。

  讲起我们,蓝的在你,白的在我;高的是你,低的是我;正兴人是你,风雪客是我。谈起我们,你有着万里豪情,我有着一丝宁静。你已身经百战,万丈光芒;我还披星戴月,日夜辛劳。说起我,我是破冰的伤心、气馁的水,是膨胀的野心、湿润的土,还是尖锐的刀疤、发霉的糕,更是贪陆的人鱼、慵懒的身。再说起你,你是我的默认知己,彻谈心扉的快乐。

  鲁迅曾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同怀同心,患难相扶。我愿将我这卑微的廉价清淡的一生作为我们友情的`根基。我希望你身处火海遍布荆棘,我会跋山涉水来祈求庇佑。我愿我贫穷潦倒,缺失才华,一无是处,而你却是我的珍贵情谊。不要有多美,不要有多少才华附体,不要多少精神与物质额度,我想我们的情谊也可比地久,比天长。我想我能把友谊一曲唱到天亮,因为你是不灭的光,你是我的金石之交。

  你若如阳光,我甘为六月。我那炙热的三伏天,便可让你获得足够的阳光来普照。我们,要以孩子与孩子交换糖果的友爱方式,以诗人与自然交换灵感的脱俗仪式,经营这份友情。不要忘记我们曾说的友谊天长地久,不要让人类相信挚友是可以轻易忘记的,感情是会淡的,友情中的彼此是会被冲散的,不要把彼此落在岁月的洪荒中。我想,这是一件包含期许与热望的事情。

  你看看我,再看看,我写的话,就这些话,你得记下,得记牢。来生的我们或许不再是朋友,就这生,就够。你说,我写的这些文字多沉寂,多沉寂啊,都听不见,听不见了。

  秋风尚且与薄霜暧昧,萧瑟还同料峭缠绵,我的心只靠这般挚友至情回暖。

挚友5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一天到晚都陪着我,我可喜欢它啦。我们互相交流,我们互相理解;我们互相帮助,我们互相关爱。它软软的、矮矮的。没错,它就是我的挚友——书。

  书籍给予我温暖,这种温暖是柔软的。在我无聊的时候,它就张开大嘴巴,与我交流。我们彼此谈心,了解广及四海的故事、散文。那优美的情节,惊险的旅程,使我们共同在欢笑中度过一分一秒。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书籍给予我帮助,这种帮助是莫大的。在我被一道又一道难题困扰时,它就源源不断地向我贡献知识的力量。那经典的词句,到位的分析,使我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无尽倘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书籍给予我品质,这种品质是美好的。在我胡闹的时候,书中的道理便会提醒我,使我变得通情达理,尊重他人。那深刻的含义,重重的道理,使我变成了一位文质彬彬,友善宽容的好孩子。

  书籍给予我精神,这种精神是庄严的。在我颓丧的时候,书中英雄人物的光荣事迹便激励着我。那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奋发向上的气魄,使我在艰苦的环境中努力跨越障碍,取得辉煌的成就。

  我爱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爱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曾经获得过“三好学生”、“阅读之星”、“五星好少年”和“书香家庭”等荣誉。但这份荣誉也应该颁给我的好朋友——书。因为它一直在无私地帮助我、鼓励我、温暖我、教育我。让我们永远一起努力吧!奋斗吧!让我们永远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挚友6

  青春的录语像一座高大的金字塔,有着大量的价值,也有无限的魅力。被世界悄悄划破的书却是我心中最深的地方,它充满着无限的活力。

  “人生路漫漫,但白驹过隙之间。”时间总是反反复复,不知不觉也悄然陪我度过了很久,不过常常带走两年没有接触、满是灰尘的书。

  当繁花似锦的春天来临,万物复苏。融化的雪水汇入小溪,叮叮咚咚的流走于烟华之路。春天刚刚到来,我到了一个陌生而温暖的地方。一眼晃过,是和蔼温柔的老师和一群可爱的的同学。还看到一个傻乎乎的同学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我们。这个陌生的地方真是温暖又和睦。随着时间的流向,飞速而又庞大,河流的源头可是那拼搏的六年级。在操场上只能听到鸟儿的歌声而不是之前玩耍的笑声;教室只能听到一阵阵响亮的读书声,而不是之前偷偷摸摸讲小话的声音。让我们在青春岁月直面坎坷,然后用满腔热血去奋斗。

  青春岁月,你陪我感悟从《繁星春水》中潜藏着小小哲理。“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世时的明艳!然而她当初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下了牺牲的血雨。”考试上,同学们的奋笔疾书,一滴滴为考试而奋斗的眼泪,让我的生命绽放出含新鲜露水的鲜花。毕业典礼上,一系列的活动,让我含泪水的眼眶终于如流水般流出,一滴滴泪水盈满了那满含价值的同学录。

  时间的长河,源头是那童年,而流向是那无限的回忆。真的,同学录的缘结得太多了,记忆的网里挤着的到处都是。时间,青春不等人,如果我的青春不老,我们就不散。被世界划破的同学录,就是我青春中最有价值的挚友。

挚友7

  在以前和将来绝不可能会有一个朋友陪你一生。这种事我很早就知道了,但是我相信一定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陪在我身边。那就是书。

  小学一年级时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下课时陪伴我的就是一本本有趣的童话书。一年级的课程对那时的我而言有些枯燥,而下课看的童话书就是我唯一的乐趣,不知不觉的一年级就这样过去了。之后到了二年级,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凡是空余时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就这样二年级的时光已悄悄溜走,转眼到了四年级。

  这时的我已不再看童话,而是小说了,老师在班里建立了图书角。书还是挺多的,课间操时,我就会挑上本小说,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青铜葵花》,这是我在那时候读的,里面景色描写很好,就有好像连温度都能感觉到,人物特性也十分突出,让我受益匪浅。自那以后我更爱读书了。作文水平也在不知不觉间提高。当然这是通过老师的评价我才知道的,记得四年级那次考试,我最能拿分的就是阅读题。六年级时我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我喜欢读书,所以才能在这些年里提高了写作水平和阅读理解能力。

  六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转眼进入了初一,初一时我好像又回到了一年级的状态,每天都在看书,我发现我很认生运动会上,也不喜欢跑去玩,就看着我新买的《福尔摩斯》这一看就是一整天,看了脖子酸,但也没能影响我的好心情。后来老师多次提到多看书很重要,我才明白我养成了一个多么好的习惯。

  这些年有许许多多的人和我离别又相遇,却独独只有书这个好朋友不离不弃的陪伴了许久。它不仅让我不再孤单,也帮助了我很多,所以不论如何我一定会和他一起走向我最终的目标。

挚友8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在宁静的夜晚,挑起一盏灯手捧一本老人与海,此时耳边萦绕着主题曲,熟悉的旋律……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老人与海中最令人熟知的一句话,然而人只有懂得敬畏自然才能在自然生活中生存这句话令我痴迷。

  在老人长达70多天的航行中,最危险的就是他弹尽粮绝之时,在这样危险的时刻,老人并痛惜他,三天的精疲力尽和最近的千辛万苦所换来的只是一无所获,可命运给了他转机当他行驶在太平洋海面时,他的船东倒西歪颠簸不停,但这一切的来源并不是个明媚的晴日,而是那条马丁鱼从中作梗。他并不愿放弃这个契机,而是竭尽全力的也要将那条马丁鱼捕获终于将鱼刺死并拴船头。

  然而这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只是老天同他开了个玩笑。一条鲨鱼盯上了那条,看起来比老人的船还长三英尺的马丁鱼鲨鱼有着来自于身海的神秘,以至于老人起初根本没有发现她。任凭鲨鱼绕着马丁鱼段鲨鱼坐骑码钉鱼便向远处游去老人任凭鲨鱼拖着小船游走。

  有的人认为老人不堪一击,惧怕然而关注到老人。回到村庄后所说的话,才顿时醒悟他的行为是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若是此时影响他的并不是鲨鱼,而是恶劣的天气,他也会无可奈何,他相信命运的安排,他敬畏自然自然给予他生存的机会,在我们的生活中破坏自然的事。可司空见惯,反而我们也不在乎了,当我们仍无限度的消耗自然送给我们的礼物时。

  你可曾知道海平面因全球变暖而上升,最终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手毁灭自己,尊重自然。刻不容缓,敬畏自然,时不我待。

  敬畏和尊重是相互的。这本书的阅读就像与一个好友,相识相知的过程。书,我的挚友!

挚友9

  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十分有道理。读书时,就仿佛跟作者谈话。同事,还能懂得好多道理。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傅雷家书》。它记录了傅雷及其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的家书。其中,有一封家书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傅雷在这封家书中大致写到:“现在的人们都太过于追求完美,却对视了完美以外更好的东西。我说这话不是不让你追求那所谓的完美,我只是想让你做事时都比较上一次有进步。因为知识上没有人敢说自己做一件事是完美的,他总会被一次一次地超越。而且,完美过后,你总要失去一些。所以,完美是不存在的。说到这儿,你应该也听不太进去了,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面镜子被打碎了,其中一块碎片想去找其它的碎片,然后跟它们复原。但它有棱有角,滚得很慢很慢,沿途,它见过了很美的风景。终于有一天,它找齐了所有的碎片,但它已经滚成了一个完整的圆了,它不能和其它碎片复原了。可是,它滚得越来越快,看过了所有沿途的风景,很开心,但同时它也失去了很多。”

  这段话我一直都记得,从而,在我的生活中也因为这段话,是我的生活变得与众不同了。

  我从小就一直在学钢琴,最近准备去考级,我的压力非常长大。每天我在家练琴的时候一心只想着去追求完美,所以速度就越练越快,到最后,我自以为我的曲目已经堪称完美了。知道看到了这段话,心想:我现在太注重速度了,却丢失了这首曲子的美感。我突然意识到了我所追求的完美其实并不完美,甚至比以前还要糟糕。我开始改进,放慢速度,投入我最大的感情去演奏好这首曲目。因为之前练出了速度,所以我弹的一次比一次好,最终在考场上取得了成功!

  这段话真的教会了我很多。

  书,真的是我一辈子的挚友!

挚友10

  我却是忘了她的模样。

  印象中她是个很活泼的女孩。正因为活泼而且姓李,我们都叫她“小李子”。

  “小李子”成绩不算多好,但她努力。认识她是因为我数学好,在老师的挑选下当了她的师父。我本对学习成绩差的人很排挤,因为当时的我有些大小姐脾气,觉得成绩差就不配成为我的朋友。我送给“小李子”的见面礼是我出的几道异常简单的数学题,而她还是做错了,我十分不耐烦地给她讲解,倒是发现她很好相处。讲解了一番,已经下课了,她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不经意间瞄到了她的笔记本——密密麻麻都是解题方法的笔记本。

  “小李子”努力倒是次要的,最吸引我的还是她的情商。因为和后桌的男同学“老方”关系较好,班上就总有那么几个人编八卦。听到那些八卦,我第一反应就是动手。她却挠挠头,笑嘻嘻地对大家说:“我的确喜欢老方——朋友之间的那种。”给出了这种回应的她让那些人哑口无言,我也被她的坦然震惊到了。这样的话既不伤人的心,也不让自己难堪,令人甚是佩服。

  这个学期很快就要过去了,在我的指导下,“小李子”的成绩从平均六十提升到了八十五。那天放学我告诉她:“期末给我考出总分二百七,请你吃冰!”她点了点头。一天,两天;一周,两周……过了很久很久,她再没出现在座位上。同学们都说她是生病了,期末考试就会回来——当然,这是他们的猜想。而我相信了。……一个多月已经过去,大家迎来了期末考试,而她,她还是没有出现。“病还没好,拿着试卷去医院写了吧!”我天真地想着。

  一个寒假过去了……

  开学了,我准备好看见“小李子”的笑脸了。可是,她还是没有来。

  开学第一天的第二节课,老师告诉大家“小李子”走了的事情。是因为车祸。我知道自己不该悲伤,但我还是哭了,哭得撕心裂肺。

  已经过去一年了。

  看着吧,小李子,我那独一无二的挚友,我会继续活着,带着你的那份活着,直到生命的尽头……

挚友11

  朋友像一本笑话书,时刻让你开心;朋友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心头;朋友像一盏明亮的台灯,照亮黑暗;我就有这么个朋友,他就是葛铭元。

  记得,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星期天下午我约了三个同学去打篮球,正当我们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天突然暗了下来,太阳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篮球也打不成了,大家沮丧地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家。可正在这时忽然就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就当我想着怎么回家的时候,我的好朋友葛铭元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张很大的塑料纸,他气喘吁吁说:“我们一人抓住一个角,慢慢往家跑。”大家立马同意。可我看到那张塑料纸有个角明显烂了,而且有个洞,谁要抓住那个角肯定会被淋湿的,所以我心想,不如我来抓这个角吧!可就要我马上要抓住时,葛铭元一把抓住了那个角,并让我们抓住另外三个角,快速跑回家。

  雨越下越大,我的袖子快被淋湿了,所以我用力把塑料纸往我这边拉了拉。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了葛铭元,雨水正从那个烂了的地方淋了下来,他全身都湿透了,那个烂了的角根本挡不住雨水,雨不停地打在他身上。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不禁有点感动。我为自己刚才自私的行为感到羞愧,于是我对他说:“往这边来点吧!你都淋湿了。”他打了打身上的水笑笑说:“没事,没事,赶紧走吧!”我很是感动,只好继续往家跑!

  终于,我们跑到了我家,看见他湿淋淋的样子,头发全部压了下来,衣服全部贴在身上,不禁有点好笑而又感动。我让他去我家换个衣服,可他却摇摇手说:“不用了,你快点回家吧!别感冒了,我先走了。”说罢,他就飞快地往他家里跑去。

  通过今天这个事情,他,让我感觉到了有一个朋友真好。

挚友12

  我常想在纷扰上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故孙哲常于身边乎,孙哲谁人也?生得一幅饱读圣贤书状,非哉,此人故装文人,一幅眼睛如幕布般挂在脸上,而脸就是上映着各种艺术的舞台,星辰般的青春痘加以点缀,一幅小而精的眼睛常变幻各种形态,有时呆若木鸡,有时炯炯有神,有时下垂体沉思状,有时上扬作惊讶之貌,可谓演绎自盘古开天地以来的各种人物。时而贼眉鼠眼,又时而伟人重现,常令人不可思议,而一点不大不小的嘴,位于台下方,这张嘴有时会怯场(上课时),而有时又会滔滔不绝(海侃时),当上下嘴唇激战正酣时,也就是听者捧腹大笑时。又有一双眉毛不情愿的搭在眼睛上端,时而作挑逗状,让人欲揍哲乎,时而又上下拧紧,专心沉思于一道难题,此人真可谓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尽呈于面!”又可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自导自演一幅不寻常模样!

  此时他面部紧拧,似胃肠功能紊乱,则不然,故此君正于一题搏乎,但此景不常见,因为此君不服于现代教育乎,常于“夙兴夜寐”以抗议,而其中之奥秘又与球有关联,此君可谓文武双全,对球技样样皆通,篮球场上,忽见一双眼如探照灯开启,一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球盗走,扭着屁股带球奔向前场,又发自编舞蹈用以修饰,令人不解的是球就是这样也不会丢,既忽而迅如疾风直插篮下,一个假动作晃过防守者,然后你能做的就是看他怎样将球耍入篮筐,敌手不禁思,又被耍哉,无奈,无奈,引来悔意一段,而此君则跳起类似土著居民的美丽舞蹈,怎不让人气乎,故哲常被揍于众人,憔悴损,怎一个该字了得?而此君晚上又专心钻研足球,对于足坛现状,他时时更新,故作业更新略慢,但他还能完成的,这是为什么,只有问他妈妈的妈妈的……才能解释。

  此人正于吾挚友——孙哲乎,一个大彻大悟却又匪夷所思的小男生!

挚友13

  我们的青春,在一夏一夏的蝉鸣里,又招摇挥霍了半季。

  我在心底,为你留了一块温柔的地方,怀着温暖,我再回首,再直面,那兵荒马乱的青春年华。

  我走出门,你转过身。

  我看见你,就站在了我的眼底,地平线的位置。红红的夕阳落在了你发梢的肩上,沉没的悄无声息。像是一个,缠绵而不忘的黑白色的梦境。

  我说:青春许你以年华。

  你说:年华许我以流沙。

  你说走吧。

  在回忆的路上,时间变得好慢。

  老街坊,小礼堂,还有属于我们的绿漆大门的开水房。

  房门上曾经我们吃力刻下的印记早已斑驳了痕迹,我却好像看到你趴在门上写字的背影。

  我回头看那时的片段,回忆有一些风霜。

  山坡上排列的小茶庄,茶花没开,我闻着了茶香。

  煮一壶茶,折一枝花,撑一把伞,雨泠泠落下。

  水滴入浓稠的泥土里变成了黄浆,包裹着我在春天的时候和你们一起藏在绿茶嫩芽里的盼望,被雨化开,化成了一段殇。

  现实搁浅,回忆仍在等待救援。

  我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茶片清晰的脉络应声倒地。

  曾经的少年这样的你,立在秋千上,摇晃着不老的童年秘密。

  我立在你寝室残缺的镜前,看到了我们昨天的影,你笑得那样好,我笑得那样轻,轻如某个午夜,我们冒险爬上房顶看到的月光的蝉翼。说了些什么我已记不清,但我能记得月下我们虔诚的眼睛,分明的镌刻着莫失莫忘的友情!

  而现在,故事的结局叫牵挂,琴弦断了旧知音。

  长长的街,一直到未知的天边;长长的故事,一直到未完的童年;你长长的发辫,印在我手里握着的老照片。

  你转过身,我锁上门,再无人相问。你终于离开了我的视线,夕阳落下了山巅。冬等不到春,春等不到秋,秋等不到再聚首…。

  “啪”

  听醒木一声收,故事里我还在等候。说书人合扇又说从头,谁低头,泪湿衣袖?

挚友14

  常常听人提起,人参多难得、灵芝有多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书才世间最好、最珍贵的东西,他可以让我们领悟人世间的真谛。

  看书是我从小一直延续到现在最大的爱好。在我那一柜子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我是夏蛋蛋》,只要我一看到夏蛋蛋,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看上一两页。

  有一次,我回到家里正准备看《我是夏蛋蛋》,可怎么也找不到,正当我找得不耐烦时,好像听到夏蛋蛋在呼唤我,说“我被你遗忘在厕所里了”,我心想不会吧?最近我没有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书啊?哦!对了昨天泡澡时看了,把它放在浴巾架上了,于是我飞快地跑进厕所,拿起《夏蛋蛋》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这也证实了古人陈寿说的一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个情景,让我对这句话感触很深。

  书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中。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里就闷得慌,所以我每作文天睡觉前都会看上一小会儿。也许这时别人正在数羊睡觉,但我这时一定在看书,因为我认为看书比数羊来得更有深意。这样既能睡个好觉又能学到知识,真是一举两得。

  上次,我被妈妈批评,心情很不好,好像没了神似的,看着夏蛋蛋发呆,正在这时我仿佛听到夏蛋蛋在安慰我,说“高子敬你别难过,妈妈批评你,不是因为你的地位不如一盆花,而是因为妈妈觉得你都这么大了,做事还毛毛躁躁,不应该。”听了这些,我的心情豁然开朗,从这时我才明白《夏蛋蛋》对于我来说已不是一本书那么简单,他是我的好的朋友、我的开心果、我的指南针,能与我一起开心一起分担忧愁,还可以在我迷茫的时候,指引我方向,在我无助时赐予我力量。

  从此以后我的床头总少不了一两本《夏蛋蛋》,因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每天与他聊天,是我睡前必做的事情,他必将成为我一生的挚友。

挚友15

  清晨,阵阵凉风吹进了我的脑海,掀开了我脑海里那一暮暮情深至重的画面,画面里那平日虽不联系却无比熟悉的挚友,不多,他们对我情谊却深深感动我,对我的好深深震撼了我,他们对我,就像我的家人对我一样,我们成了无法分离的整体。

  有个闺蜜,靠着这份十年的友谊,携手走到现在,虽然常常见面,但彼此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语言来增进感情了,因为我们已经是尽在不言中的家人了。对彼此的事从不过问,过问也不多问。我相信日后,无论富贵贫穷,我们都不会忘记彼此。

  有个闺蜜,也是有着十年的友谊, 但鲜少见面,她很快结婚了,我很开心,因为她有了属于她的幸福。她说过年在云南结婚,因为诸多因素,我不敢说我一定会去,我只能说我尽可能去,想见证她最幸福的那一天,就像她不辞辛苦来见证我的婚礼那样。

  有个兄弟 ,天天担忧我的现状,对我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天天对我细心教导,希望我能早日成功。用尽一切办法帮我,说从来没那么为过一个人,今日说了句:“怎样?够兄弟了吧?”。我回答:“绝对够!”。

  有个导师,他花他毕生的心血来教导我,传授他所有的绝学,用他自己的方式来栽培我,他盼望着我有一番我自己的事业,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无论我日后能否成功,在我的心里,都是良师益友。只望自己早日为他分担些忧愁,解决些烦恼,让他开心点。

  有帮同事,我不需要去在她们面前装勤奋,去扮淑女,在她们面前可以放荡不羁,可以畅饮开怀,可以放松心境。在一起两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洗碗,不爱收拾。其实大家都不爱洗碗,都不爱收拾,但是她们还是包容了我,我永远都记得天天在一起的同事。

  。。。。。。

  这就是我那些似家人般的挚友,如今秋天来了,只望你们可以多添衣,别着凉了。 望着窗外被风得满地散落的黄叶,我不惊叹息到,又要一年过去了,只望大家安好,彼此的情谊只增补减。

【挚友】上海花千坊相关的文章:

1.我的挚友

2.挚友作文600字

3.我的挚友_500字

4.我的挚友初一作文

5.找本好书做挚友作文

6.初三学生作文:我的挚友

7.书香挚友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8.我的挚友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