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初中一天的作文

时间:2023-01-31 20:33:0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初中一天的作文合集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一天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初中一天的作文合集6篇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1

  我从地区中师毕业后,回到县城一所小学教书。除了教书,我还捎带保管学校唯一的一台收录机。

  放寒假时,学校让我把宝贝带回家去保管,我非常乐意接受这个任务。我是个单身汉,家又在农村,有这台收录机做伴,一个假期不会再感到寂寞。

  转眼到了大年三十。

  父亲舒服地吐着烟雾,对我说:“把你那个唱歌匣匣拿出来,咱今晚好好听一听。”他安逸地仰靠在铺盖卷上,一副养尊处优的架势。我赶忙取出收录机,放他老人家爱听的韩起祥说书。父亲半闭着眼睛,一边听,一边悠闲地用手捋着下巴上的一撮山羊胡子。韩起祥的一口陕北土话,在他听来大概就是百灵鸟在叫。

  韩起祥说到热闹处,急促的声音和繁密的三弦声、快板声响成一片,好像一把铲子正在烧红的铁锅里飞快地搅动着爆炒的豆子。父亲情绪高涨,竟然也用陕北土话,跟着老韩嚷嚷起来,手舞足蹈,又说又唱。

  看着父亲得意忘形地又说又唱,我说:“爸,干脆让我把你的声音也录下来。”“我的声音?”“嗯。”“能录下来吗?”“能。”

  他突然惊慌起来,连连摆手,说:“我不会说,我不会说。”我很快卡住开关,然后放给他听。收录机里传出他的声音:“我不会说,我不会说。”父亲吃惊地叫起来:“这不是我的声音吗?”

  父亲显然对这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跃跃欲试,又有点不好意思,格外紧张地把腰板挺了挺,像要举行什么隆重仪式似的,两只手把头上的毡帽扶端正,庄严地咳嗽了一声。他突然像小孩子一样红着脸问我:“我说什么?”

  我忍不住笑了,说:“比如说你这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那当然是我和你妈成亲的那天……你看我,说些甚。提起那年头,真叫人没法说。冬天的时候,公社把各大队抽来的民工都集中到寺佛村,像兵一样分成班、排、连,白天大干,晚上夜战,连轴转。到了年底,还不放假。大年三十早晨,所有的民工都跑了个精光,我也就跑回来了。那天早上我跑回家时,你们母子几个围着一床烂被子,坐在炕上哭鼻子。看了这情景,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大家都穷得叮当响,过年要甚没甚,咱家里就更不能提了。旁人家孬好都还割了几斤肉,咱们家我没回来,连一点肉皮皮都没有。我转身就往县城跑。我当时想,就是抢也要抢回几斤肉来。我进了县城,已经到了中午,副食门市部的门关得死死的。唉,过年,人家早下班了。

  “我长叹了一口气,抱住头,蹲在门市部前面的石台子上,真想放开声哭一场。我来到后门,门也关着,不过听见里面有人咳嗽。我站着,不敢敲门。为甚?怕。怕什么?当时也说不清。我突然冒出个好主意。我想,如果我说我是县委书记的亲戚,门市部的人还敢不卖给我肉吗?我不知道书记的大号,只知道姓冯。好,我今天就是冯书记的亲戚。我硬着头皮敲后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胖头。我对他说,冯书记让你们割几斤肉。哈,不用说,胖头起先根本不相信我是冯书记的亲戚。他打量我半天,后来大概又有点相信了。

  “他说一斤八毛钱。我说,那就割五斤吧。我原来只想割上二斤肉,够你们母子几个吃一顿就行了。我不准备吃,因为在民工的大灶吃过两顿肉。我想余下两块多钱,给你妈买一条羊肚子毛巾,再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些鞭炮。她头上那条毛巾已经包了两年,又脏又烂。吃肉放炮,这才算过年呀。可是,一个县委书记的亲戚走一回后门,怎能只割二斤肉呢?我咬咬牙,把四块钱都破费了。那个胖干部好像还在嘲笑冯书记的这个穷酸亲戚。他当然没说,我是从他脸上看出来的。不管怎样,我总算割到了肉,而且是一块多么肥的刀口肉啊。我走到街上,高兴得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想,我把这块肥肉提回家,你妈,你们几个娃娃,看见会有多高兴啊。咱们要过一个富年。

  “在街上,一个叫花子拦住我的路。我一看,这不是叫花子,是高家村的高五,和我一块当民工的。他老婆有病,他已经累得只剩下一把干骨头。高五穿一身开花棉袄,腰里束一根烂麻绳,当街挡住我,问我在什么地方割了这么一块好肉。我没敢给他实说,我怕他知道了窍门,也去冒充县委书记的亲戚。这还了得?叫公安局查出来,恐怕要坐班房。我撒谎说,肉是从一个外地人手里买的。高五忙问,那个外地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人家早走了。高五一脸哭相对我说,前几天公家卖肉时,他手里一分钱也没有。直到今天早上,他才向别人央告着借了几个钱,可现在又连一点肉都买不到了。他说,大人怎样都可以,不吃肉也搁不到年这边,可娃娃们不行呀,大哭小叫的……他瞅了一眼我手里提的这块肉,可怜巴巴地问能不能给他分一点。说实话,我可怜他,但又舍不得这么肥的肉。我对他说,这肉是高价买的。他忙问多少钱一斤。我随口说,一块六毛钱一斤。不料,高五说,一块六就一块六,你给我分上二斤。我心想,当初我也就只想买二斤肉,现在还不如给他分上二斤呢。实际上,你知道不,我当时想,一斤肉白挣八毛钱。拿这钱,我就可以给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买点过年的东西。我对他说,那好,咱俩一劈两半。可怜的高五一脸愁相变成笑脸。

  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

  我家祖上几乎每一辈都会出一个嗜赌成性的败家子。到了我外婆那一代,不幸轮到了我外公。据外婆回忆,当时破草屋里的一切家私几乎被变卖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只木箱、一口铁锅和五个碗。此外就只有贴在竹篾墙上的观音像及画像下一只破破烂烂的草蒲团。连全家人的衣裳都被卖得一人只剩一身单衣,老老小小全打着赤脚。

  但是外婆一直藏着一只手掌大小的铜磬,那是她多年前有一次走了五十里的山路,去邻县赶一场隆重的庙会时买的。对她来说,这只小小的磬是精美的器物,质地明亮光滑,小而沉重,真是再漂亮不过了。更何况她曾亲眼见过庙里的和尚就是敲着它来念经的(当然,那一只大了许多)。于是它又是神圣的。

  她时常对外公说,那是观音菩萨的东西,不可“起心”。可外公偏偏起了心,有一天输得眼红了,回家后对外婆拳打脚踢,逼她交出磬。后来外婆实在是被打急了,只好从怀中掏出来掷到门槛外,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哭起来。

  六十多年过去了,外婆至今还时常念叨起那只小磬,不时地啧啧夸赞它的精巧可爱。而那个男人曾经对她造成的伤害,似乎早已与她毫无关系了。毕竟外公都已经过世半个多世纪了,死去的人都是已经被原谅的人。

  另外外婆时常会提到的还有一只大黄猫。那是继外公卖掉磬之后,第二个最不该卖的东西。

  第一次大黄猫被外公卖到了放生铺。放生铺离外婆家只有十几里路。清早捉去卖的,结果还没吃晌午饭,那黄猫就自己跑回来了。外婆和孩子们欢天喜地,连忙从各自的碗里滗出一些米汤倒给猫喝。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猫又被外公捉了去。这次卖到永泉铺。永泉铺更远一些,离家有三十多里。外婆想,这回猫再也回不来了。结果,那天外公还没回来,那只神奇的大黄猫就又一次找回了自家门。亏得外公赶集去的一路上还是把它蒙在布袋子里,又塞进背篼里的。

  外婆央求外公再也不要卖了。她说,只听说卖猪卖鸡换钱用,哪里听过卖猫的!再说谁家屋里头没养只鸡、养条狗的,而自家连鸡都没有一只,就只剩这最后一条养生了,这猫也造孽,都卖了两次还在想着家里头,就可怜可怜它吧……但外公哪里能听得进去!过了不久,龙林铺逢集时他又把那只黄猫逮走了。

  龙林铺在邻县境内,离我们足有五十多里。虽然都晓得这回这猫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可外婆还是心存侥幸,天天把喂猫的石钵里注满清水,等它回家。

  这一次,却再也没有等到。

  我在新疆出生,大部分时间在新疆生活。我所了解的这片土地,是一片绝大部分才刚刚开始承载人的活动的广袤大地。在这里,泥土还不熟悉粮食,道路还不熟悉脚印,水不熟悉井,火不熟悉煤。在这里,我们报不出上溯三代以上的祖先的名字,我们的孩子比远离故土更加远离我们。哪怕再在这里生活一百年,我仍不能说自己是“新疆人”。

  哪怕到了今天,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离家万里,过去的生活被断然切割,我又即将与外婆断然切割。外婆终将携着一世的记忆死去,使我的“故乡”终究变成一处无凭无据的所在。在那里,外婆早已修好的坟窟依山傍水,年复一年地空着,渐渐坍塌;坟前空白的碑石花纹模糊,内部正在悄悄断裂;老家旧屋久无人住,恐怕已经塌了一间半套……而屋后曾经引来泉水的竹管寂寞地横搁在杂草之中,那泉眼四周的石板围栏早已经塌坏,泉水四处乱淌,荒草丛生。村中老人过世,年轻人纷纷离家出走。通向家门口的路盖满竹叶,这路通往的木门上,铁锁锈死,屋檐断裂。在这扇门背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外婆早年间备下的漆得乌黑明亮的寿棺早已寂静地朽坏。泥墙上悬挂的纺车挂满蛛丝……再也回不去了!

  那个地方,与我唯一的关联似乎只是:我的外婆和我母亲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我不认识任何一条能够通向它的道路,我不认识村中的任何一家邻居。但那仍是我的故乡,那只被外婆无数次提及的大黄猫,如被我从小养大一般,被我深深地怜惜着。当我得知它在远方迷失,难过得梦里也在想:这么多年过去,应该往它的石钵里注上清水了!

  我不是一个没有来历的人,我走到今天,似乎是我的祖先在使用我的双脚走到今天;我不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我的基因以我所不能明白的方式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这条血脉延伸的全部过程;我不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那一处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外婆和母亲的讲述中反复触动我的本能和命运,永远地留住了我。那里每一粒深埋在地底的紫色浆果,每一只夏日午后准时振翅的鸣蝉,比我亲眼见过的还要令我熟悉。

  我不是虚弱的人,不是短暂的人——哪怕此时立刻死去也不是短暂的人。

  还有那只猫,它的故事更为漫长。哪怕到了今天,它仍然在回家的路上继续走着。有时被乡间的顽童追赶过一条条陌生的沟渠;有时迷路了,在高高的坡崖上如婴孩一般凄厉地惨叫;有时走着走着突然浑身的毛炸起——因为看到前面路中央盘着的一条花蛇……圆月当空,它终于找到一处隐蔽的草丛卧下。有时是冬月间的霜风露气,有时是盛夏的瓢泼大雨。

  总有一天,它绕过堰塘边的青青竹林,突然看到院子空地上那台熟悉的石磨,看到石磨后屋檐下的水缸——流浪的日子全部结束了!它飞快地窜进院子,径直去到自己往日吃食的石钵边,大口大口地痛饮起来。也不管这水是谁为它注入的,不管是谁,在这些年里正如它从不曾忘记过家一样,从不曾忘记过它。

  泥斑马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两扇黑漆的大门上,刻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虽然斑驳脱落,却依然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作广亮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一扇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高台阶上有一个平台,由于平常大门不开,平台便显得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走动的人们,一眼就能够望见他的小摊。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酸枣面、洋画片、风车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特别是泥玩具,大多是一些小猫、小狗、小羊、小老虎之类的动物,都是王大爷自己捏出来的,再在上面涂上不同的颜色,活灵活现,非常好看,卖得也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们欢迎。有时候,放学后,走到大院门口,我常是先不回家,站在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也不管我。如果赶上王大爷正在捏他的小泥玩具,我便会站在那里看不够地打量,忘记了时间。回家晚了,挨家里人一顿骂。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呢?这是小时候最令我感到神奇的事。

  王大爷那时候50岁出头,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里。他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候,别看王大爷小摊上的东西很便宜,但小街上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富裕,王大爷赚的钱自然就不多,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但是,大院里所有人都知道,儿子是领养的。那时,儿子将近三十,还没有结婚,是一名火车司机,和王大爷老两口挤在一间东厢房里。小摊挣钱多少,王大爷倒不在意,让他头疼的是房子住得太挤,儿子以后再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一提起这事,王大爷就“嘬牙花子”。

  那是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正值“大跃进”,全院的人家都不再在自家开伙,而是到大院对面的街道大食堂吃饭。春节前,放寒假没有什么事情,我常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玩。那一天,他正在做玩具,看见我走过来,抬起头问:“你说做一个什么好?”

  我随口说了句:“做一只小马吧。”

  他点点头说好。没一会儿的工夫,泥巴在他的大手里左捏一下,右捏一下,就捏成了一只小马的样子。然后,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了句:“黑的!”

  “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然后说:“一色儿黑,不好看,咱们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的脑子转弯儿不灵,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赞扬起来。

  第二天,我在王大爷的小摊上,看见这只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就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只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忍不住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只小斑马,只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价钱稍微贵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虽然暂时还站在王大爷的小摊上,但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幸运的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就很难过,好像小斑马本就是我的,但会被别人抢去,就像百爪挠心一样难受。在这样的心理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色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我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身后,我很怕,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的夏天,王大爷要去甘肃。这一年,为了疏散北京人口,也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就收摊回家了。那一天,小街上显得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到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40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40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甘肃,走过甘肃的好多地方,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我的暖,一寸长

  这是个身着工作服,满身油漆和泥土,满面灰尘,约莫40岁的中年男子。

  他隔着车窗朝我弯着腰,腼腆地笑着,给我递了根香烟。

  看我接了烟,他大喜过望,慌忙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帮我点上,且咧开大嘴一笑,说:“大哥,您是几天来第一个接俺烟的呢。”

  我一听有点蒙。

  他好像瞧出了我的心思,又是憨憨一笑,说:“俺这烟差,你们城里人瞧不上眼。您是第一个接俺烟的人,俺激动哩。您绝对是一个瞧得起俺们乡下人的好人。您说是不,大哥?”

  “有事吗?”我笑笑,为这个中年男子的“油嘴滑舌”。

  “是这样的,大哥,”男子搓搓手,不住地点头,“俺就是想,能坐坐您的车不?”

  “你要到哪里?”我轻轻皱了皱眉,不是我小气不让他搭车,而是他那一身的油漆和泥土,实在是让我心生芥蒂。

  “不不不,”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俺哪儿也不去,就在上面坐一会儿就行。今儿不坐,就明天坐一回就行,还是今儿这个时间。”

  说完,他那布满血丝的大眼睛,充满着乞求的眼神。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说:“行!”我话音刚落,还没来得及问他我心中的疑惑,他就一连向我说了几句谢谢便离开了。临走前,还特意向我车前的车牌望了一眼。

  翌日,他骑着自行车准时到了学校门口。看我在,他一脸兴奋,轻轻坐上了副驾驶座位,和我聊了起来。

  还没聊五分钟,放学的孩子们便冲出了校门。他透过玻璃,紧张地看着人流。过了一阵,他飞快地推开车门,站在车旁大喊着。不一会儿,一个小男孩跑到了他的面前,他让小男孩叫了我一声“叔叔好”,然后还介绍说我是他在城里刚认识的朋友。他递了根香烟给我,便将孩子放在自行车上匆匆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望向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只坐这么一小会儿。直到三天后在学校门口,他才告诉了我答案。

  原来,孩子刚进城读书,因为农村和城里的生活习惯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很多同学很瞧不起他的孩子。孩子的心里因此出现了阴影。

  “其实俺明白,城里人也待俺们如亲兄弟般的好,只是孩子小,暂时还不能理解。”他笑笑说,“俺上次坐您的车看着他向我跑来,然后我就告诉他,您和我是顺路的,常免费载着我一起来学校!”

  他搓着手,又憨憨地补充道:“别的家长给自己孩子的温暖那么长!”他张开双臂,比画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然后又接着说,“俺不中用,俺只能给他这么点的暖!”说完,他用手指比画了一个大约一寸的长度。

  柔软的父亲

  清晨,经过小区的池塘边时,见到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壮汉,趴在雨后潮湿的木栏杆上,执着一根简易的木勺费力地在水面上舀些什么。

  原以为是小区的清洁工,走近一看,不是。不会有清洁工穿一身休闲西装来工作的。这人约莫40岁,面孔和身材都带着北方人的轮廓,显得很硬朗。他另一只手上提着东西——那是一次性塑料袋,灌了点水,里面游弋着一只黑蝌蚪。

  这时,另一位好奇的老头儿也背着手凑了过来,开始给他提意见:“这哪有蝌蚪哟,还早哩……”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仍旧兢兢业业地沿着栏杆逡巡。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小区隔壁的政法大学,有一块大水塘,那里已经是蝌蚪成群了。上周我就带着孩子去过,孩子第一回见到那么多黑溜溜的蝌蚪,欢喜得不得了。但由于天生不善与陌生人搭讪,我并没说。

  出了小区很久,我还在想,这个粗粝的男人适才捕捉蝌蚪时的那种神情,看起来竟是如此“柔软”。我当然也猜得出来,这位显然并不擅长捕捉蝌蚪的男人,之所以出现在池塘边,必然是为了某个孩子。准确地说,是为了孩子的愿望而来。没有喧哗,没有铺张,甚至于有些笨拙,但这就是父亲啊。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

  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我读初中一年级时,有一位十分要好的同学。我经常去他家玩,很恣肆,但只要他父亲一回家,我就不自觉地收敛了。他父亲是一位拳师,满脸横肉,彪悍异常,我心底十分怕他,从不敢正眼看。然而,有一天,这种感觉被彻底改变了。那是在初夏,我在同学家耍到很晚,干脆留宿。至半夜酣然大睡时,一只手——那是一只非常粗糙强壮的手掌——把我跟同学从蚊帐里轻轻摇醒,我们半睡半醒睁开眼睛,一只手朝我们眼前伸了过来。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个透明的玻璃瓶被放进了漆黑的蚊帐里,亮晶晶的,闪闪烁烁的——里面全是飞舞的萤火虫。

  从此,我知道了,拳师跟我所见过的另一些父亲并无区别,在那令人畏惧的外貌下面,其实也藏有一颗慈爱而且浪漫的心,那是父亲的柔软之处。

  年少时,当我们提起父亲,总觉得这是一个坚硬的词,抑或是一个沉默的形象,因为他们总是话不多,总是让你惧怕,让你觉得难以接近。

  我跟父亲就是如此,从不交流。记得十岁那年的一个黄昏,父亲在后门口为我洗澡,他的手搓在我身上,就像砂纸摩擦在我皮肤上,我极力地压抑着,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没让眼泪流出来。而疼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被邻居们笑嘻嘻地围观,才是最令我痛苦的。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一直到四年前他去世,他也不知道我对这件小事有如此深刻的记忆。我们之间总是缺乏一种通道。

  很多年来,我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然而,当他离世,当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不是没有得到过爱,而是那时的我根本理解不了——父亲的表达总是很隐晦,隐晦得让你无从察觉。

  就像那个让我羞耻的黄昏,他可能早已预知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洗澡,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来处的愠怒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

  那一种疼痛,现在想来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柔软。

  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男生们要调整宿舍,收拾床铺时,发现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轻轻揭下来,纸上写着一行行娟秀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内容说的是当时她的恋人就住在这间宿舍里,在情人节之际,她直爽地提出要求,请418宿舍的弟兄们监督自己爱人的“风吹草动”。

  她在信里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然后“非常慷慨”地寄来了一盒巧克力,希望大家一起分享。她毫不客气地补充道:“当然,巧克力也不是白吃的!主要是让大家多多观察赵国福同志,察其颜,观其色,一有风吹草动,立马举报。”

  让人感觉好玩的是,接下来,她还用3行小字表达了对大家的祝福:“学得比猴精,养得比猪壮,活得像小鸟一样快乐。”最后,她不仅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还承诺明年情人节会出台奖励措施云云,并在落款处郑重署名——“你们的嫂子”。

  从信尾的日期看,这封信贴在这面墙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一封信,在7年前可能普普通通,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就显得非常难能可贵了。发现这封信的学生在惊讶之余,把它拍下来,放到一家知名的网站上,很快就引起了轰动。

  时过境迁,我们似乎无法揣测当年信里的男主人公“赵国福”,到底有没有被人“举报”过。我想应该是没有吧,如果他略微“心怀不轨”,就不会勇敢地把这封信贴在墙上了吧?可惜的是,也许他毕业时走得太匆忙,居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遗忘在了宿舍里。幸运的是,今天有人发现了它,于是,我们这些学弟才有机会被感动一把。

  很多网友看完信,感慨万千地说:“这样的爱情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现在,谁还会亲笔写信呢?”也有的人读完信感觉不过瘾,非常想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学弟们到学校学籍处查询,又有网友努力搜索,最后终于了解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感情非常好,而且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有人还按照信上的手机号码给“嫂子”发了一条信息。她的回复言简意赅:“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们过得很好。那人、那事、那情,今犹在。”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许,这件事之所以打动大家,并不在于情书本身,而是让很多人回忆起了纯真的校园爱情——在人心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不被物质左右的爱情越来越少,能保持一份纯真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2

  妈妈为我制定的暑假计划陪伴了我整个暑假生活。今天是暑假的最后一天,也将是我暑假生活中最轻松的一天。我依照妈妈制定的假期计划,一天天的生活学习。虽然每天都很忙碌,但是却觉得很充实,或许是因为有收获的原因,所以我对于这个暑假的生活并没有过多的.抱怨。这个暑假,除了学习还有一项项体育项目陪伴着我。每天必须会做的便是跑步和打羽毛球了。

  生命在于运动,每天早晨,伴随着鸟儿美妙的歌声,我和妈妈早早的就起床了,洗漱完毕,我们去体育场打羽毛球、跑步……这些项目现在都成了我的强项。你看,现在我的身体多棒啊!运动结束,吃完早饭,我就开始学习,语文作业、英语作业、数学练习。这些课内作业做完后,我就阅读一下书籍,因为书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然后我把书里的好词好句抄下来,时间一长,这些句子、词语,我就可以运用到自己的文章里去了。在这种合理安排下,我不仅没有讨厌学习,反而在收获中尝到学习的乐趣。

  “劳逸搭配、干活不累。”这是妈妈在干活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玩能玩傻、学也能学傻。所以,我把这句话改成了:“劳逸搭配、学习不累。”每当我在学习完以后,我就适量在放松一下,比如说:找小伙伴玩玩或者看会儿电视。所以,在暑假的每一天里,我都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一点都不感觉到累。

  大自然是一本怎么也看不完的书,需要我们细细品读;大自然又像是一副美丽无比的画卷,需要我们好好去欣赏。在暑假里,爸爸妈妈还为我安排了两次旅游,一次去爸爸的老家吉林,一次去妈妈的老家遂平。在旅游过程中,我感叹祖国的风光秀丽,又感受到了浓浓亲情。

  这个暑假我不仅过得充实、快乐,还收获了许多知识。为初一的学习生活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对即将到来的初二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你这个暑假过得怎样呢?也来说给大家听吧!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3

  世界的永恒中有多少天,谁也不知道。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哪一天的哪一天都不同,我亦如此。有一天,我很莫名其妙地有了属于我的每一天。

  公元1995年11月的最后一天,一个小生命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人间,她的出世很特殊。在医院的路上,她着急地探出了两只脚。孩子呀,你做错了,这一幕让在人无不揪心,当她的小脑袋出现时,静,非常的静,她,没有哭,她居然没有哭!许多人说,她是个“怪胎”,我也这么想。我还想,这样的特殊出世方式,意味着什么呢?也许对于她来说,道路是布满荆棘的,双脚就是她的路,没有任何工具。是的,这很困难,徒步开天辟地,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任务实在艰巨。难道,这是上天特意为她安排的命运吗?也许吧。她的出世早就暗示了她一生的深沉,这条漫漫的人生之路有太多艰难险阻,勇往直前,不要害怕,因为勇敢,才会成功。不哭不哭绝对不哭,我坚信,起点的不哭是可以陪她走过一切风浪的!

  寒风中,她出世了。为什么会是一个雪天?这一天是11月的.最后一天,她赶在了末班车,然而却是降临在雪天,这样的命运选择了接受了承担了努力吧!即使在雪天也要呈现出雪的美韵。她的世界不是春花的姹紫嫣红,却如雪花般千姿百态,这同样很美,不是吗?

  这一天,她睁大好奇的双眼,蒙胧的感受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又将何去何从,只是平静地等待着。前面的路就像被大雾笼罩着,迷迷茫茫。“那段路程要怎么走?”我问。“不,不知道。”也许,这就是一个孩子的思维。对她来说,世界是一个未知数,不知道!

  这一天,她安安静静地来了,奇奇怪怪地生了,模模糊糊地睡了。睡吧睡吧,世界的纷繁你还无法承受,等一觉醒来,用你的纯真开始每一天,写下一页页属于自己的故事。

  这一天,11月的最后一天,有一个小生命不知不觉、悄无声息地出现了……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4

  20xx-3-29星期六天气晴

  嗨的一天往往是由疲劳开始的!要嗨就得付出代价。为什么我会得出这个结论呢?说对了,因为我有这个经历。

  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嗨的一天从睡觉时就开始了。

  “安稳觉”

  凌晨一点:我的脑袋撞在了靠床的桌子上(妹妹在梦中欺负我,现实中也不放过我),把我从美好的梦境中惊醒,开了灯眼前的摸样,窄小的房寂寞(妹妹睡姿难以形容,独自一人霸占我的床)的床。我吃奶得劲都使出来了,才把她的睡姿摆平。

  再次入睡,已是凌晨一点半。

  凌晨两点:我上半身在床上,下半身早已被妹妹挤下床,被子也不愿给予我们温暖,躲得远远地。好不容易搞定被子,给妹妹盖上,谁知妹妹在梦中打架,在现实中她也不肯给脚放个假,左脚一踹,右脚一踹,被子又下去了。管她呢!我直接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一睡两小时过去了,凌晨四点了,我再次醒来,这次妹妹直接把他的脚架在我的脚上,横着睡。虽还是凌晨,但太阳已经在工作了,阳光从窗户照射进来,照在妹妹可爱的.脸上,不想打扰她,我干脆从衣橱里搬移毛毯,在沙发上开铺,真舒服!

  “损”

  吃过早饭,便开始实行承诺(答应了二姐去他家吃饭),玩当然还要有一个玩伴罗!流口水家离我家最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从我家走去“罐里”起码要一小时,可能是我们一路上聊了许多开心的事,差不多十分钟我们就到了。

  原来“坏蛋姐”也来了,我们还叫上了一班“芹菜”,去拔笋。听到”坏蛋姐”说,她非常喜欢吃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那么“损”。

  这次拔笋丰富了我的知识:笋一般都长在竹子旁边,春笋以质地鲜嫩,黄色或白色为佳。

  拔笋的过程中,我们可谓是避难就易,知难而进。

  拔够了足够的笋,我们一窝蜂的涌进二姐家厨房炒笋。那味道,才正宗,那味道,才让人情不自禁点赞。

  三月风

  吃饱了,该回家。

  远处,有个老爷爷还在耕种,现在社会上已很少有这样勤奋的人了。

  他的推车停放在乡村小道上,突然一辆车驶来,把推车撞到田野里去了,我和流口水见状把推车从田野里拉上来,想看看肇事者道歉,可肇事者非但没道歉,还责怪老爷爷的推车撞到了他的车。心中替老爷爷不爽,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人呢?肇事者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正义,也有邪恶。我坚信:好人会感化坏人,正义也会战胜邪恶。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5

  今天妈妈带我们去了姥姥家,舅舅早早的在门口等着我们了。进了屋,舅舅开始去厨房忙活着做饭,不长时间就做了一桌子菜。

  我们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一会儿,桌上的饭菜已经不见了踪影。

  吃完饭,我们切了一块大蛋糕去看望老姥姥。老姥姥已经八十多了,满头的白发,身体很瘦但是精神很好,只是耳朵听不太清楚,每次我和她说话都要很大声。一进门,老姥姥就拉着我的手,并拿出了好多好吃的,劝我和姐姐快吃。每次我们来她都可高兴了,在老姥姥家一直玩到两点多,答应老姥姥下次还来看她。

  回来以后,妈妈带我们去了他小时候玩耍的地方。听妈妈说,原来这个地方是一片空空荡荡的场地,先在,早已变成了参天大树的容身之地。然后,我们还去姥爷的麦田。刚走进去,就仿佛到了一片绿色的海洋里。麦田里风很大,吹的我们的头发和麦子的头发都在跳舞。在这绿色的'海洋里,有一条条蜿蜒的小径,通向远方。不知不觉中过了一个快乐的下午。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6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从床上爬起来吃早饭。

  饭正吃到一半,就听见妈妈说今天去上海科技馆,原本无精打采的我立马来了精神:“好啊好啊,我报名!”

  整理好东西,我们便开心地出发了,而且还在路上遇见了上官祯福。我们聊天聊一会儿。“吧吧”的公共汽车喇叭声催促我们赶紧出发。上官祯福问:“我可以去吗?”“可以啊,只要你想去的话。”

  来到科技馆门口,一座高大雄伟的建筑物出现在我眼前。虽说上海科技馆之前我来过几次,但还是感受到了它的雄伟。

  科技馆内部有很多的展厅,如野生动物展厅,蜘蛛展,机器人展览等等很多好玩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是机器人展览,因为机器人很有趣。在展厅中的电脑里,我了解了机器和机器人的.悠久历史,它们的作用和机器人的结构。对于机器人的世界,我太好奇了。展厅里还有与机器人竞赛的项目,如和机器人比射箭就是其中之一。上官祯福和我表妹都很想玩,就跑了过去,不过,我可没兴趣,只好在旁边看了。

  上官祯福的技术不赖,虽然没有正中红心,但也有7、8分。不过我表妹的身手可没那么好了,3支箭只中一发,其余两支都不知飞哪去了。

  总之,在上海科技馆里,我们玩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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