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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7月17日)
多项选择题王老汉年届七旬,一直未婚,看邻居李某没有房住,并且人挺老实,便与李某约定:王老汉将自己的老宅赠与李某,其中四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李某就可以居住,李某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支付王老汉生活费2000元,并负责照顾其日常生活。合同签订后,李某就搬进王老汉老宅中,但一直推托没钱不愿支付生活费给王老汉。双方于是发生争议。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老汉有权要求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生活费
B.王老汉可以要求李某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住房租金每年2000元
C.王老汉可以在李某拒绝支付生活费后1年内撤销该赠与合同
D.李某认为吃亏,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后1年内解除该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B项错误,因为王老汉无权单方变更合同;D项错误,因为李某不需要解除合同,法律也没有限定他在1年内行使,李某不履行义务,王老汉可以撤销合同并要求他返还不当得利就行,不需要李某主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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