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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通告
小学招生通告1
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现将我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昆阳学区、鳌江学区、水头学区、萧江学区、万全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
监督举报电话:。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年5月22日
小学招生通告2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xxxx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二、网上预登记
时间:xxxx年3月1日-5月26日
网址:xxxxxxxxxxxx
三、现场报名
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石岐区户籍
①桂园社区、莲新社区、太平社区、湖滨社区、仙湖社区、凤鸣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石岐实验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②迎阳社区、民生社区、民权社区、博爱社区、悦来南社区、民族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第一城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③东明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宏基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员峰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④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市实验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2.东区户籍:
①朗晴小学(市一中初中部旁),电话xxxxxxxxxxxx。
②奕翠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奕翠园会所,电话xxxxxxxxxxxx。
3.西区户籍:
①原属西区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铁城小学,电xxxxxxxxxxxx。
②原属沙朗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沙朗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4.南区户籍:
①环城、城南、竹秀园、沙涌、上塘、恒美、马岭、龙环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竹秀园中心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②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良都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③北台、曹边、树涌、沙田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北台小学,电话xxxxxxxxxxxx。
★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城区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石岐区:中山市博爱小学(石岐区民权路55号,电话xxxxxxxxxxxx。);太平小学(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登记点,电话xxxxxxxxxxxx。)。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家长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
(三)居住在城区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还需交验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暂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
4.参加积分管理登记的需交积分回执;
5.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须提供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根据各区教育部门安排于6月24日(星期六)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招生咨询电话
石岐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东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西区:xxxxxxxxxxxxxx(xx老师),
市教体局:xxxxxxxxxxxxxx(xx老师)。
特此通告。
小学招生通告3
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现将我县xxx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xx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xx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x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xxx年9月1日-xxx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详情可问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xxxx〕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xxxxxxxxxxxx、昆阳学区xxxxxxxxxx、鳌江学区xxxxxxxxxx、水头学区xxxxxxxxxxxxx、萧江学区xxxxxxxxx、万全学区xxxxxxxxxx、腾蛟学区xxxxxxxx、山门学区xxxxxxxxxx。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小学招生通告4
(一)报名时间
x年3月12日
上午8:30-11:00
面谈时间我们将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并请密切关注我校的官方微信和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12个班(其中2个剑桥特色班)
(三)招生对象
招收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因全国学籍已联网,报名后我校将进行资料录入工作,因年龄不足、超龄或已经办理过学籍等问题无法输入系统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我校的招生面谈。
当天会查验户口簿原件,请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不要前来排队,以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四)需带资料
1、家长身份证。
2、家长及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如家长和孩子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可不带出生证)
4、如果孩子是港澳台户口,需带家长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5、一支签字笔,用来填写相关资料。
6、孩子的一吋彩照3张。(近三个月之内拍摄)
如以上资料不齐全,学校大门口不发放报名号。敬请家长理解和配合!
(五)报名程序
在大门口取“报名号”
填写报名资料及“家长问卷”
根据报名号顺序排队
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报名证”
参观校园后离开学校
(六)温馨提示
★1、因必须要父母亲自填写报名资料及“家长问卷”,所以报名时必须由父母本人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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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学生众多,请各位家长不要拥挤,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排队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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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后学校将于3月18日召开“一年级新生招生说明会”,详细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一年级面谈的相关注意事项。如果您希望参加,请在报名当天找报名的老师预定。
分割线
★4、其他年级插班生及初一年级招生时间另定,届时会短信通知家长。
(七)咨询电话
虎门外语学校招生办
x年3月2日
小学招生通告5
一、招生范围
东至绿坝路、南至z路、西至z河、北至z地段、z村(居住在绿坝路以东的z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就读)、z村部分居民。具体包括下列小区:z公寓、z经典、z、z花园、z花园、老z花园、新z花园、z路教师宿舍楼、z花园、z欣园、z楼、z公寓、z小区、好时光、z公寓、z小区、z新村、z茗苑、z公寓、z公寓、z花园、z路(z小区东一、东二)、z路z弄等。
二、招生对象
区域内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
三、报名办法
(一)地段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3~5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2、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下列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二)申请地段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8~9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2、报名办法:需申请地段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8~9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
3、申请地段生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拥有该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
(三)借读生报名
1、可报名的对象:符合且通过《联单》查验的、上积分分数线的借读生
2、报名时间:6月2~3日
每天上午:8:00 —10:30 下午:12:30—3:00
3、报名要求:借读生凭《联单》回执到现居住地附近小学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和已经通过查验的《联单》。(原件与复印件均需带来)
四、报名地点:
绿坝小学教学楼二楼
五、注意事项:
1. 如果申请地段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摇号确定入学名单。
2.20xx年9月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儿童需提供服务区学校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小学招生通告6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x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二、网上预登记
时间:x年3月1日-5月26日
网址:
三、现场报名
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石岐区户籍
①桂园社区、莲新社区、太平社区、湖滨社区、仙湖社区、凤鸣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石岐实验小学,电话。
②迎阳社区、民生社区、民权社区、博爱社区、悦来南社区、民族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第一城小学,电话。
③东明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宏基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员峰小学,电话。
④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市实验小学,电话。
2.东区户籍:
①朗晴小学(市一中初中部旁),电话。
②奕翠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奕翠园会所,电话。
3.西区户籍:
①原属西区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铁城小学,电。
②原属沙朗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沙朗小学,电话。
4.南区户籍:
①环城、城南、竹秀园、沙涌、上塘、恒美、马岭、龙环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竹秀园中心小学,电话。
②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良都小学,电话。
③北台、曹边、树涌、沙田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北台小学,电话。
★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城区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石岐区:中山市博爱小学(石岐区民权路55号,电话。);太平小学(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登记点,电话。)。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家长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须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
(三)居住在城区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还需交验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暂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
4.参加积分管理登记的需交积分回执;
5.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须提供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有关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根据各区教育部门安排于6月24日(星期六)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六、招生咨询电话
石岐区:(xx老师),
东区:(xx老师),
西区:(xx老师),
市教体局:(xx老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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