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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方法的探讨论文

时间:2023-05-04 22:09:29 教育教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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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方法的探讨论文

  摘要: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方法的探讨论文

  目前我国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效果之所以不尽人意,教师教学方法的运用不切合实际应是其主要原因之一。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可用“因势利导”、“难易无序”、“不求甚解”等方法,达到其专业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音乐教育;钢琴教学;弹奏技能;综合能力

  随着我国业余钢琴教育的蓬勃发展,不少青少年学生在钢琴弹奏技巧方面已经表现出较高水平,然而,对于业余钢琴教育最重要的成果接受者——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学生而言,受以考试、考级或比赛等为目标的应试教育倾向影响,虽然绝大部分学生进校时的钢琴弹奏技巧已达相当程度,但由于过去的某种“功利性”目的始然,其在基本弹奏技术方面仍然还有许多需要梳理或改进之处。如何在教学中根据其特点选择与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益,让学生在已有技术程度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钢琴弹奏水平,是值得业界认真研讨的问题。

  一、因势利导。

  从心理学的角度思维,人从小到大的知识水平提高和能力发展的过程,必然受到“学习远期效应规律”影响。

  对于业余钢琴教育而言,这个规律表明:处于幼年、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学生,一方面思维反应灵敏但思想单纯、情感单一,在学习过程中倾向于严格按要求专注于纯技术方面,同时,由于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的青少年不仅身体机能活跃,记忆力较强,而且与钢琴弹奏相关的身体机能如手指、骨骼等的发育也正处于活跃期,因此,更容易使钢琴基本的弹奏方法及相关的身体机能等,通过他们的练习过程实现定型、提高与稳定发展。所以,尽管处于业余教育中的青少年学生理解力较弱导致其在音乐情感及内涵等综合素质方面表现不足,但仅凭借年龄上的优势也仍然容易从弹奏的熟练程度方面得到人们的赞许。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其弹奏技术的进步速度在进入大学后会明显有所减缓,但在青少年时期(或在业余学习期间)所建立的钢琴弹奏技巧上的“童子功”优势,不仅仍然能够继续得以发挥,甚至音乐的情感与内涵等也可以被充分地表达出来。这种提高和能力发展正是“学习远期效应规律”。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钢琴教学大纲》中明确:“钢琴基础课是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听觉、识谱、节奏感、音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及表现力;丰富音乐知识,增强音乐修养,能弹奏各个风格的音乐作品,能适应今后的教学工作。”这个大纲不仅对学生已有基本钢琴弹奏技术水平程度的认可,也不单纯地强调其钢琴弹奏技术在大学教育中拔高等具体问题;不仅有对学生自身已有钢琴弹奏能力和水平的尊重,也没有超越音乐教育发展对未来教师的知识结构和程度的预期。也就是说,在学生进校时的基本钢琴弹奏水平与能力已定的前提下,我国许多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大纲中对“全面培养”的教育目标的强调,明显受到了这个“学习远期效应规律”的影响。

  遗憾的是,现实中个别教师在钢琴教学已将这个可供参考的“学习远期效应规律”抛弃了——在个别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中,不论学生已有弹奏方法及技术水平程度高低或谬误与否,一概强调钢琴弹奏技术技巧方法的改进与提高——单纯关注基本钢琴弹奏技术的训练,着重关注弹奏方法的所谓科学化、规范化,为了达此目的甚至不惜一味加难作品程度。此类无视学生实际能力且颇具“功利性”的做法,使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无形中成为了业余钢琴教育或“应试教育”模式的演变与继续。

  现在大凡能进音乐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估且不论其钢琴弹奏方法或技术科学、正确与否,一般都已经历了备考期钢琴“应试教育”的突击过程,即已经具备有一定程度的钢琴弹奏技术能力和水平。仅鉴于此,符合“学习远期效应规律”的“因势利导”的教学方法,应该是获取最佳教学效益的有利选择。

  所谓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中的“因势利导”,即是关注与认可音教专业学生所具有的基本钢琴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并根据学生现有弹奏技能这个“势”,来制定“乘势而上”的目标计划。钢琴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不至于将4年不太长的学习时间,单纯地视为钢琴弹奏技术或技巧提高的过程,还可以有的放矢,帮助学生明确自身的弹奏技术技巧程度及改进与提高方向,增强学习自信心。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明确钢琴弹奏水平程度及能力提高与音乐和教育学方面的综合素质培养、共同发展的音教专业的教育目标,从而增强学生钢琴学习的主动性与广泛性。

  在具体的钢琴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现有钢琴弹奏技术技巧程度,来决定其技术改进方向和水平及能力提高的基本教学原则,而且,在基本教学原则的制定上,还应该遵从学生弹奏技术技巧进阶的连贯性与连续性,使弹奏技术能够在教师“因势利导”的教学中既不拔苗助长,又能在原有水平与能力程度上有较大的发展,还能使学生为自己钢琴弹奏技术程度及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方面增添信心,帮助学生对科学的钢琴基本弹奏方法准确掌握,以及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练习习惯。

  二、难易无序。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过程如何安排?问题一提出,一些人的脑海中首先便会闪出“循序渐进”的原则。正因为此,一些钢琴教师长期冥思苦想,费心尽力地希望寻找到钢琴教学如何渐进的那个“序。”然而,“循序渐进”果真是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教学原则吗?

  当然,从教育学的广度看,“循序渐进”的确是一个有效地基本教学原则,理论上不存置疑。然而,对于当今的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来讲,“循序渐进”的原则就值得商榷。

  原因在于,虽然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弹奏方法因人而异,技术也可能参差不一,但其基本的钢琴弹奏能力和水平却应该是通过了严格的入学专业考试,并得到了相关专家的充分肯定。于是,在大学音教专业学生钢琴基本弹奏水平与能力已定的前提下,钢琴教学并不应该都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一步一趋“循序渐进”的,即“循序渐进”的方法对于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并不具有普遍性意义。

  实际上,在今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培养已逐渐成为当今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具体的教学重心也开始从过去注重于“做”的单一模式,向既注重实践又强调“知”,更注重“知”“做”并重,即向提高学生素质、拓宽知识面以及重视能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全新教育观念转变。而建立在有一定弹奏水平和能力基础上的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理当从具体的弹奏技术水平提高的钢琴演奏型人才培养的单一模式,向未来需要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培养的教学思路转变,以适应当今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

  然而,目前有个别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似乎将这个现实问题忽略了。例如,现今按“循序渐进”的原则编写的音教专业钢琴教材,似乎就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似乎编者们普遍都觉得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弹奏技术程度较低、水平较差,所以,如何提高学生钢琴弹奏水平才应该是教学重点。例如,四川地区过去普遍采用的是某大学2000年所编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材,在这套4册8级教材中,每级除大量用于弹奏技术技巧训练的练习曲外,只安排有4~5首钢琴音乐小品或是少量的中小型作品;而在其2009年最新出版的《高等音乐师范院校钢琴分级教程》的10级丛书中,中小型钢琴音乐作品总共不足20首,而较大型的钢琴音乐作品就更少,总共还不足8部。

  其实,大多数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钢琴弹奏技艺在其业余学琴时就已经形成,因此,他们入学后除仍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一些有误的基本弹奏方法进行纠正,对一些弹奏技术技巧进行更加科学化的训练外,教学已然没有必要仍从“由浅入深”的传统教学模式重新开始。因为,这样的“循序渐进”反而容易得到“少慢差费”的教学效果。从实际来看,现行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教材的“序”也不尽合理。根据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一般都应当具有一定的钢琴弹奏技术技巧水平的特点,钢琴教学本就理当是一种跳跃式思维的“序”进,而不应当是亦步亦趋爬行式的“渐”进。 可见,虽然人类对任何知识的获取过程肯定都是有“序”的,但作为具有独特性的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所的“序,”却并不一定就必是过去那种“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传统思路。因为,鉴于自身学科以及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程度特点,钢琴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就必须重视客观存在的“序。”在这一点上,“难易无序”应该是又一值得关注的方法。

  三、不求甚解。

  将古人“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做法,来表述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一种方法,应该是一个有意义的提议。

  从人生命发展过程规律看,大学生已开始处于记忆力有所下降、理解力大幅上升的成长期。青少年时期学习钢琴弹奏,许多方法与技术掌握的科学性或是作品情感与内涵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在当时并不能被完全理解、消化,也无法自内心主动产生表达的冲动或是能够被准确地表达出来。然而,当他们进入大学后,随着理解力的飞速发展,那种由理解而引发出的情感冲动,就很容易促使其借助已具有的钢琴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将音乐作品的相关情感内涵准确地体现并表达出来。

  这种由知识积累和水平提高而生成的钢琴弹奏技术能力表现,包含了“量变到质变”这个人类知识进步发展规律。也就是说,在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过程中,即使是有学生在音乐理解上出现了某些问题,在作品演奏上也可能并未完整熟练,在弹奏技术上也可能存在某种难点,但却不一定马上在课堂上予以彻底纠正或根本解决,有时甚至可以暂且不管并让其一带而过。因为“熟能生巧” ,只要钢琴弹奏的基本方法和对音乐的理解基本能达到教学及弹奏要求,教师就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给学生布置新的作业,提出新的要求,以保证教学进度的正常进行。

  当然,学生的弹奏技术出现了问题应当立即指出并予以纠正,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体现出职业技术教育特点的钢琴教学,却不宜斤斤计较。因为,惟恐学生在弹奏的方法学习、技术的练习,或是在钢琴音乐与艺术知识吸收和积累过程中有一点不完美,于是,抓住一点便一味纠缠,结果必然侵占和浪费了学生并不太充足的宝贵学习时间。

  相反,随着学生弹奏及练习时间的增加,以及所浏览与接触的不同钢琴音乐作品的广泛和数量的逐步增加,不仅因弹奏水平不够所造成的技术问题或难点可能会迎刃而解,而且,还有益于学生在钢琴音乐与艺术教育的知识性和广泛性方面得到充实并获得提高。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不求甚解”不是不能求“解,”而是暂不求或暂缓求“解,”甚至暂不求“甚解,”一切皆应“因势利导”并以适可而止为宜。

  四、发展音乐表达能力。

  由于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钢琴音乐表达能力——未来音乐教师应当具有的综合素质,于是容易产生一个误解:钢琴弹奏水平属于技术问题,而音乐表达则属于能力的问题。由此,导致一些大学音教专业钢琴教学大纲对这个问题混为一谈,表述模糊不清。

  其实,无论是钢琴的弹奏技术还是音乐表达,需要发展的都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还必须是包括音乐的、艺术的、文化的等综合素质在内。对于钢琴艺术来讲,钢琴弹奏技术技巧具有工具性,它的训练与提高不一定需要有情感内涵表达等艺术与文化方面的内容。而音乐表达能力却是弹奏者综合素质及能力的体现,而这个体现虽然应当建立在坚实的弹奏技术水平和能力之上,却也未必需要高超的钢琴弹奏技巧程度。钢琴弹奏技术指的是弹奏者以钢琴为媒介的音乐表达行为,而音乐表达能力则体现的是其钢琴艺术与文化方面的综合实力。两者虽然在钢琴演奏家的艺术创造活动中是同步的,但在任何钢琴学习与训练活动中却应有着明显的区别。

  例如,在音教专业学生进校前的应考阶段,原则上解决的就主要是钢琴的弹奏技术(为应考的几首钢琴作品服务),这属于钢琴学习的低级阶段。而进入大学后的主要教学方向应该属于学生钢琴艺术发展的较高级阶段,原则上主要应该解决的是其音乐表达能力及其发展问题。二者在实际应用中的差异具体表现为:

  1、弹奏技术及方法是单纯的,原则上在任何时间段、任何年龄段的弹奏者那里都是一成不变的;音乐表达能力一般则会因为弹奏者自身年龄、知识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程度。

  2、掌握弹奏技术的活动允许历经思辨、重复、稳定、提高的内容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技术技巧可被肢解与重复的成分比比皆是;而音乐表达能力的体现则是这一切内容和过程经历之后具体应用的结果,它要求精炼、准确,限制或根本禁绝重复或多重意义的表现形式。

  3、在教学过程中,各类具体的钢琴弹奏技术技巧难易程度的学习与掌握,虽然有大致规定的过程要求和质量标准,但顺序却并不一定是严格的,它可以由教师根据学生弹奏水平,来定制技巧难易程度教学的时间表,学生对已知或未知的某些难易程度不同的弹奏技术,原则上也可以不分先后。而较强的音乐表达能力与弹奏技术水平基本上是成正比的,不可能出现有倒装的情形。

  4、学习者针对某部具体的钢琴音乐作品,根据与完成作品技术要求相适应的自身条件,对某些并不急用的技术技巧可以允许有选择性的吸纳。而音乐表达能力的体现一般则是有一个较为恒定的艺术标准,不能见人见智具有随意性。

  5、相关弹奏技术技巧的方法要求具有同一性,因此,学习与弹奏的训练和掌握过程应当是科学的、严格的,不允许因人而异。而音乐表达能力虽然也能够具体体现弹奏者技术技巧水平和能力,但更主要的是其综合素质及能力和个性品格的展示,它可以是因人而异的。

  6、围绕各类弹奏技术技巧训练的练习曲或钢琴音乐作品可以是有限的,且掌握即可。但围绕音乐表达能力的提高与发展,接触与积累广泛的、风格各异的钢琴音乐作品却是必须的。

  一般说来,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音乐表达能力的发展,主要是在上述这些方面的提高,这应该是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的一个基本内容。现行的一些教材的编写之所以并不能起到令人满意的教学效益,原则上就是没有将上述内容的训练和掌握严格地认识与区分开来。

  上述所论实属一孔之见,敬待有识之士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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