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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硕士招生的所有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我校各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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