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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

时间:2024-08-02 02:53:40 鉴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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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的自我总结,写自我鉴定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认识自我,不妨让我们用心总结,认真完成自我鉴定吧。自我鉴定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1

  大四下学期,我在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这近半年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2

  大学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应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3

  大X下学期,我在XX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这近半年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的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4

  今天收拾自己的书包,抖出一张证:检察院实习证。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提审是比较有趣的。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我是没有权力和能力讯问他们的。我就那样挺着身体默默地坐在桌前,翻那些案卷。那些死人的解剖照片,在他人看来应是恐怖甚至恶心的,我却觉得颇为平常,连老师亦觉得有些惊奇。有一个交通肇事案的照片,同办公室的黄老师说,他看完就跑到了厕所。而我看了下,并不觉得有多么恶心。难道我的心真的很冷酷,我很冷血?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那个下午,我的`思绪竟沉浸在这个案件里无法自拔。我想,看电影百部,也不一定比得上这一次的提审。那么真切、复杂、鲜活。话语中充满的陷阱、欺骗、驳斥,神情上的不屑、坚定、无谓,是电影中根本无法看到的。旁听就有些乏味了。闲得无事的我们,有时也会跟在指导师傅后面,去隔壁的法院旁听案件。那些法庭审理程序是颇为繁琐的。但在法律人看来又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法庭,整个下午会开好几个案子的庭。旁听席的秩序常常有点乱。有些不是来听这个案子的人,看法官在一遍一遍地调查11个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时,已经有点不耐烦。对他们来说,这是废话了。大部分刑事案子是被告人认罪的案子。法庭调查环节就是走过场的。最有意思的自然是法庭辩论部分。如果被告人请了辩护律师,就会更有趣些。这也是法律人自由发挥空间最大的部分了吧。而至于别的敲章、复印和看审查报告的事,就更没记录的意义了。

  还是说说里面的那些人吧。在联系去检察院实习的事时,第一次是用电话联系的。电话那头就是余主任。余主任很好说话。一口答应我可以去。那是去年11月份的事了吧。公务员考试结束的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再次拨通余主任的电话。询问年前是否可以去实习。还是满口说好。星期二进去第一个见的也是余主任。我把介绍信给他,他把我带给许学姐。之后,亦常在楼道口、办公室见到他。他是一个能带给别人欢声笑语的人。虽然,我想说,那些笑话有些俗,有点老套。许学姐是我大一时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队的队长,仅长我一届。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路上遇到,学姐总是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逢年过节,也总是少不了学姐热情洋溢的祝福短信。我是实习之前不久,才欣闻她也在余姚检察院的。一下子觉得检察院亲切了不少。学姐带我认识了复印室和敲章室的姐姐。然后就把我带给了俞科长。俞科长接触不多。一看即是年轻有为的样子,做事干练,分配任务条理清晰。跟海昌说,感觉有吴文雯的能干。

  我待的办公室里有两位老师:何老师和黄老师。何老师,有些年长,女儿已上高中,估计是40有余了。黄老师,仅仅长我两届。在检察院,也算是新人。何老师,有些沉默寡言,有种与世无争的心态。遇事,淡定;遇好事,淡泊。虽然能明显地感觉到他是个顶好说话的人,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亲近。所以,交流的话,还是与年纪相仿的黄老师多些。有时候会感觉,自己如果真的能考入检察院,很可能是何老师的状态。40余岁,仍然干着平凡的科员岗位,万事不争也不抢,上级分配的任务,踏实完成,做事独立,无需他人帮忙。发什么东西,不动声色,律师来了,递上烟,无声接过,继续看自己的电脑。闲下来,就是上内网,看看全国各地世界各处发生的新闻,偶尔心血来潮,就盯着屏幕给黄老师和我讲讲海地地震和美国武器的情况。黄老师,就激情些。工作之余,常听他联系他的那些死党,安排周末或者晚上。也会跟我谈谈电影。在他得知我公务员报的是检察院时,他说了很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事情。包括笔试和面试。作为过来人,他的经验是很真切的。从答题技巧到衣着,从心态到招考内部新闻,很多是我第一次听到的。临走那天下午,黄老师祝我成功。那一刻,我内心也是希望的。

  毕竟,在我为工作烦恼的时候,如果公务员能够传来好消息,我知道,自己是很难有勇气抛弃的。更欣赏的是他平时的举止。会主动地烧好水,会主动地打扫垃圾,会主动地领来报纸,会很注重细节地给我留下钥匙,以防我中午进不了办公室。开庭时,在我旁听的那些案子里,他的起诉书读的是最有力度的。很响亮,很激昂,似乎那一刻他真的化身为了国家公诉人。我觉得,检察人员确实要有这样的荣誉感。

  还有就是常来我们办公室串门的雷老师。第一次去看守所是雷老师带我去的。在提审的间隙,聊了些彼此的情况,知道他是湖南人。是湖南某著名大学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的研究生。虽然他是研究生,但他对考研究生有些反对。说读完出来,亦不过如此,正如他现在这样。雷老师是一个湖南人。有些余姚方言,他还听不懂。二和二十,他就分不清。我给他讲了好多遍,他还是说,分不清。够累人的。也够雷人的。雷老师进我们办公室的时候,常会拍拍我的背,我的肩,会跟我交流看书看报的经验。是个颇为亲切的人。复印室的两位姐姐也很可爱。与许学姐同一办公室的杨主任很和蔼可亲,那个下午对金晶和我说了很多事情,受益匪浅,至今不忘。金晶与我是在大一实践队里一起认识的。那时交流并不多。又同为法律诊所的成员,但是还是不常说话。渐渐熟悉是因为在考研教室。在同一考研教室,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次聊及实习的事,欣闻她也打算到检察院实习。自然乐于与之做伴。金晶在法学院,几乎是一个传奇。这个四级考660多分,六级考620多分,司法考试460多分的人物,有着极其善良和单纯的心灵。做事之认真、才华之出众,举法学院的人无不侧目。而在检察院,也很快与老师们建立了很好的关系。确是颇招人喜欢的女生。跟这样能够创造奇迹的人共处十余日,是件快事。她之真诚,灵动,会感染很多人。我自然不会例外。会记住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她是那种裸考即能上研究生的人,却选择了本校。这令几乎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人大、法大在她这里,亦不会是极难的事,为什么还要选择被我们自己都瞧不起的本校。曾数次问她,她皆笑而言它。我自然不会追问。竟有几分神秘。对金晶而言,研究生的结果甚至在开考前就没有了悬念。似乎,法学院已经可以为她预留位置了。这样的学生是最求之不得的学生。而那些也考本校的同学,也不会做着超越金晶的痴梦。与金晶同台竞技,无异于一场噩梦。自讨没趣。检察院的氛围是安静的。它偏居一角,正如实际的地理分布一样,在法院和公安局的夹缝中生存。

  我在预判着自己的公务员结果。我,想而又不想。淡定淡定。实习结束,就意味着休息,意味着找工作的开始,就意味着写论文。过年?我完全没概念。

检察院实习自我鉴定5

  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见习,让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对法学的兴趣,避免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应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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