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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08 14:49:56 兴亮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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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通用12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通用12篇)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粮发〔20xx〕x号)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0月16日是第38个世界粮食日,主题是“努力实现零饥饿”。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活动安排

  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主会场宣传、“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内容。

  三、活动内容

  (一)主会场活动

  1.活动时间、地点。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会场宣传于20xx年10月16日上午在中央大街xx5号(金谷大厦门前)举办。

  2.活动形式、内容。通过展板宣传10个省级“粮安之星”事迹材料,发布“粮安之星”及“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有关内容;会场上展示、宣传xx省放心粮油企业和xx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中盐xx分公司及产品;门前悬挂印有主题宣传语横幅;摆放承办及协办单位制作的A字板、易拉宝等关于粮食安全活动主题的'宣传材料;有关人员发放宣传品,宣传粮食安全方面知识。

  3.活动工作分工

  主办单位:省粮食局

  承办单位:省粮食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中心、省盐务局、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粮食工程学院、中盐xx分公司、金谷大厦、xx省放心粮油企业、中国好粮油和xx好粮油企业。

  (二)“粮安之星”评选发布

  我局商省农委、教育厅、科技厅和省妇联评选10个粮安之星集体或人物,并在10月16日主会场活动时发布。其中:粮食生产方面2个、人才培养方面1个、粮食科研方面2个、粮食流通方面4个、妇女代表1个,并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1个粮安之星先进集体或人物。

  (三)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

  省农委、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各自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调研活动。粮食部门将于10月份在全省各地市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主要内容。围绕科学储粮、秋粮测产、代烘代储代销及政策宣传等内容,深入村屯、农户,对粮食问题进行调研摸底,听取农民对国家粮食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宣传粮食政策,讲解粮食收储、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

  2.活动形式及分工。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省粮食局成立3个走访调研组:

  第一组:调控处牵头,工业处、信息中心参加;负责xx。

  第二组:仓储处牵头,财审处、监测中心参加;负责xx。

  第三组:监督检查处牵头,法规处、交易市场参加;负责xx。

  各组可在本组负责的地市中选择2~3个县,每县选择2~3个村,进行走访调研活动。每组3~5人(可包含地市县人员),深入到2~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要与秋粮购销工作紧密衔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合好省局各项活动,同时参照省局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好本辖区各项活动。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

  (三)改进作风,严肃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活动主题、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39号,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上海花千坊业务频道进入监督检查栏下载)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二、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粮检〔20xx〕39号和皖粮明电[20xx]3号要求,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暨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安排在4月15日至30日的复查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市)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市粮食局。

  县粮食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xx年3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农业发展银行向同级粮食局提供20xx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贷款余额及到储存库点的银行库存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抄送所在市粮食局。同时,各县(市)要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至18日,各县(市)粮食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农发行组织指导本辖区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xx年3月末统计报表,对库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中储粮直属库在协助做好中央事权粮食存储库点自查的同时,负责本企业自查,并向属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三)复查阶段。4月30日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复查组,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粮食库存总量20%的.比例先行组织复查,同时,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评比检查。省粮食局、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会同市检查组开展联合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负责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由专人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企业自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粮新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库存检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各地在检查中既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将各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严格程序,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检查理念,严格规范检查程序手续,检查中形成的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汇总报表要由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责任,确保结果可信。

  (四)注重整改,以查促改。以问题为查库导向,将整改贯穿始终。对各阶段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包括现场已整改的问题),均需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中现场记录、签字确认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属于地方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不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研定整改措施。属于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记录。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记录备查。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披露的,要严格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五)落实经费,保障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严格保密,按时上报。各市、县、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规定,明确保密责任,指定专人做好粮食库存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库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地务必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资料。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3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检查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对未取得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其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是检查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通知》规定,对从事稻谷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经营者要逐户核定企业商品粮最高库存量,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开展代收代储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的统计,对违反最高库存量规定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五、报送检查总结

  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报表,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全

  副组长:穆占有

  成员:尚勇屹、李守玲、张正东、祁莉莉、侯慧克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

  六、要求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一)强化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具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不削弱、工作力度不减弱。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区财政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和完成粮食安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统计局、水务局、科技局、编办、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切实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二)提升种粮科技水平。将提高粮食单产作为主攻方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按期完成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统计局、国土分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一是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优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二是区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落实收购资金,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高财政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农牧局、发改局、农发行、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一)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建立储备粮保管、轮换费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制度,大力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快现代化粮食储备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与本级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进度,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四、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防治耕地土壤污染,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执法装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检验检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做好库存粮油质量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农牧局、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督体系

  加强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促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加强粮情检测预警,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障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六、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或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分局、农牧局、统计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粮发〔20xx〕x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7

  一、构建粮食安全调控体系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中心,健全调控体系,掌握调控粮源,加快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应急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

  1.不断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及应急保障机制。

  2.最大限度掌握本地粮源,充实粮食库存。

  3.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经纪人制度。

  4.指导仓储物流中心开展科学储粮新技术应用。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落实市政府粮食必要库存和最高、最低库存制度,努力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和区域、品种结构的基本平衡,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突发粮食事件应急保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粮食市场价格测报、社会粮食统计等制度,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和价格变化态势,全市落实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8个,应急加工企业10个、供应网点66个,年内建立起应急粮源有保证、加工有能力、供应有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购销网络,加强粮食生产、产量与市场粮源调查,整合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网点38个,加强对63家有收购资格企业的`监督与管理,采取集中收购、常年常时上门收购和发展粮食订单基地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加强与粮食主产区合作,拓宽引粮入威渠道,确保全市粮食供需平衡。全年收购粮食10万吨,其中,夏粮收购7万吨,粮食经营总量110万吨,完成当年地方储备轮换计划。

  3.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沟通,不断创新和完善粮食经纪人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建立经纪人淘汰退出机制,规范经纪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经纪人协会和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协会组织和网络,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最大限度为经纪人提供优质服务,使其为粮食业务常年化、常态化服务,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稳定在1100名规模。

  4.在市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总仓容9万吨的仓房建设工程完工后,围绕三项科学储粮新技术的应用和仓储实用等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和督导中心仓储保管设施、设备的规划和购进等建设,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粮食入库集并和安全保粮等工作,争取年内达到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标准。对粮食交易、检验和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涉及到科学保粮设施的设计、施工细节,加强调度,努力做到科学与实用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上半年完成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夏粮收购任务在7、8月份完成;力争上半年完成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入库集并工作,年内完成粮食仓储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设施建设。

  二、完善储备粮管理体系

  (一)工作目标:加快现代化储备仓房建设力度,巩固和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储备粮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在需要时调的动、用得上。

  (二)工作内容:

  1.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增强调控市场能力。

  2.实施绿色储粮,提高科学保粮水平。

  3.不断完善粮食信息化体系建设。

  4.确保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措施

  1.加大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年内全市达到国家粮食局规范化要求的储粮仓房达到27万吨;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推进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督促现有4个省级“示范库”,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巩固“示范库”成果。指导荣成市粮食中心储备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省级“示范库”水平。确保全市各类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

  2.依托市科技储粮指导组,积极开展和研究以推广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为重点的科学储粮新技术,不断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围绕“三低”储粮、无药储粮、害虫诱捕、智能通风等课题,加强综合防治,减少熏蒸药剂的使用量,努力实现绿色储粮、储绿色粮。

  3.大力实施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工程,指导完成全市粮食信息化系统的'改造与升级,不断完善我市粮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库、县及市局的三级计算机信息联网;建立健全各信息化岗位责任制,加强信息化人员管理与培训,确保信息化系统操作安全、信息保密、工作有序,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效用性。时间安排:上半年。

  4.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防火防汛、储粮药剂和储粮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年无事故。

  三、打造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工作目标:以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规范化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粮食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争创活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促进全市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1.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2.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不断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三)工作措施

  1.继续把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建立独立的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硬件及软件设施的配套工作,建立执法责任制,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满足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

  2.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粮食行政执法内容。计划在《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之际,集中组织全市执法车辆在全市主要产粮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营造粮食执法新形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粮食收购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完善统计信息网络,深入落实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100%。根据省局要求,大力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县活动,力争年内有一个县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加强与政府、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年内集中开展2次专项联合执法活动,营造稳定、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3.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加大执法证件管理力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执法资格。要从语言、文字到行为的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和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杜绝程序违法。年内适当时候可组织一次模拟办案现场工作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大对粮食经营企业和较大粮食经营商贩的调查摸底,围绕市场规范、队伍建设、某项执法活动或重点案件,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调研,形成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8

  粮食高产创建是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粮食增产丰收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粮食生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把我县20xx年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搞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县内粮食生产的实际状况,科学选择合适的示范地点;围绕亩产过吨粮的高产目标,全面落实高产技术路线与技术措施;按照布局统一、平衡增产的工作要求,建立政技结合的工作管理机制。通过县、镇、村、户四级的共同努力,力争把我县的高产示范片办成省内一流的示范片,并通过宣传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的粮食产量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创办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部级示范片2个,省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10公斤,其中早稻490公斤、晚稻520公斤。

  2、创办省级千亩旱粮高产示范片4个。其中,玉米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580公斤;红薯高产示范片2个,产量目标为鲜薯平均亩产3500公斤;大豆高产示范片1个,产量目标为平均亩产200公斤。

  3、创办县级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18个。全县除了四个省部级水稻高产示范片涉及的四个乡镇和四明山乡以外,其余乡镇均要创办1个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产量目标为双季平均亩产1000公斤。

  三、工作内容

  1、合理规划示范片地址。结合各地的地理位置、生产条件、群众基础和辐射面积,科学合理地选择创建地址。

  (1)部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风石堰示范片,地处风石堰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紫冲村、上坪村、龙湾村、城楼村、杨柳村、风石堰村、庙湾村、曾家村、永和村、莲花村、雄飞村、吕家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500亩,核心区为永和村、庙湾村、曾家村、风石堰村,面积1100亩;第二片为灵官示范片,地处灵官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大同村、秋塘村、球树村、文吉村、金竹村、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福星村、灵官村、关锋村、双发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1100亩,核心区为付家村、双玉村、长玉村,面积1200亩。

  (2)省级双季水稻高产示范片。第一片为金桥示范片,地处金桥镇s210省道沿线,涵盖九塘村、付子村、新田村、云峰村、龙溪村、竹叶村、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月坪村、柿中村、枧桥村等12个村,计划面积10800亩,核心区为金桥村、新屋村、新桥村,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过水坪示范片,地处过水坪镇s317省道沿线,涵盖樟树村、百吉村、乙塘村、达冲村、老髻村、向山村、铁坑村、过水坪村、百寿村、望岗村、老福村等11个村,计划面积10500亩,核心区为百吉村、铁坑村、老髻村,面积1000亩。

  (3)省级旱粮高产示范片。玉米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白地市镇g322国道沿线,涵盖灌渡桥村、流泉町村、元木冲村、毛田湾村、上岸塘村等5个村,计划面积1200亩;红薯高产示范片第一片规划建设地点为马杜桥乡枫荷公路沿线,涵盖小山村、桥头村、七星村、两头村、光明村、延甲村、石桥村、老屋村等8个村,计划面积1000亩;第二片为黄土铺镇老白太公路线,涵盖三星村、同心村、泉溪村,面积为1000亩;大豆高产示范片规划建设地点为砖塘镇车元村,面积1000亩。

  (4)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于各乡镇创办的县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建设地点要是坐落在本乡镇的主要公路沿线。

  2、科学制定高产技术路线。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理念,遵循“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基本思路,制定科学的生产技术路线,重点应用高产品种和集成高产配套技术。

  (1)应用高产良种。早稻选用t优167、金优233,晚稻选用丰源优299、t优272、c两优396;玉米选用东单80、联合3号;红薯选用湘辐优1号、美国9号;大豆选用湘春豆21号、平顶2号。

  (2)严格技术规程。对水稻、玉米、红薯、大豆等高产创建作物要分类制定技术措施,在播种期、播种量、种植方式、种植规格、肥料施用(含肥料品种、施肥数量、施肥时间、施肥方式)、水分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含收获适期、收割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做到“八统一”,即统一示范品种,统一种植时间,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栽种规格,统一配方与看苗施肥,统一水浆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收获。并分类制定技术措施落实日程表。

  3、精心组织示范片项目实施。对各类示范片的建设,要明确责任主体。省部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由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示范片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抓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技术统筹、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管理、项目总结验收,各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人员组织、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和各类矛盾的协调处理。县级双季稻示范片由各乡镇政府制定方案并实施落实。

  4、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总结高产技术、创建经验、好坏典型,县农业局要负责所有创建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所有创建信息的综合、上报与宣传,要录制高产创建专题影像带。对于创建成果,要搞好展示,引导农民到基地参观,组织分管农业领导、农技干部、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开展2次以上集中观摩活动,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同时,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前来考察指导,逐步扩大影响。

  四、保障措施

  1、推行县、镇、村、户四级责任管理。县里成立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专抓班子,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细分到相关部门和办点人员,并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农户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将落实示范片面积、促进生长平衡、保障技术措施到位、实现产量目标等四项内容作为考核指标,量化记分,实行绩效考核。创建部级双季稻高产示范片,对镇村两级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对核心区示范农户,免费提供种子,免费供应壮籽肥“谷粒饱”,优价提供配方肥料和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创建其它示范片,对乡镇酌情考虑一定的`工作费用。为全面掌握情况,要建立信息台帐,分村登记汇总面积落实、种植布局、服务组织、技术到位、作物生长、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落实动态管理,督促工作进展,全面推进工作。

  2、创建各级领导指挥田。为了带动和促进高产示范片的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指挥。在每个省部级示范片内,均要建立县长指挥田、分管副县长指挥田、农业局局长指挥田、分管副局长指挥田、乡镇长指挥田、分管副职指挥田、村长指挥田,所有指挥田面积不得少于30亩。每一种领导指挥田配一名农艺师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干部,由其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在各类指挥田中,开展高产种植竞赛,评定前三强进行奖励。对于县级示范片,各乡镇也要创建镇村领导指挥田。

  3、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对于县里创建的各类示范片,由县里安排一定资金,并实行县财政报账制,规范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与项目考核、奖励等。各乡镇创办的高产示范片,各乡镇要从县里安排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以切实保障经费需要。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增强公开实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四)利于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公开范围

  除涉密不宜公开的,凡与权利义务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属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社会公开

  1、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

  2、重大决策事项及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5、商务粮食工作行政许可事项;

  6、商务粮食行政执法事项等;

  7、预决算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8、政策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起草股室按照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务网站发布。

  (二)对内部公开

  1、局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干部考核、交流、任免等情况;

  3、全体干部职工所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政务网等新闻媒介,以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采取协同系统发布、信息简报、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组织保障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室各尽其责的领导体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内容。严格执行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成立以局长陈劲松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吴松江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围绕三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监督投诉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10

  为了切实抓好今年我镇的粮食生产,根据中央、省、市和XX县有关粮食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确保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以遏制耕地抛荒为抓手,恢复早稻生产为重点,认真落实水稻集中育秧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超级稻,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促进粮食增产增收,通过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我镇粮食生产的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

  今年我镇粮食计划种植面积20371亩,优质稻计划面积1.6万亩,重点推广双季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了果园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覃芳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宾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经贸办、水管站、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工作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邓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粮食生产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粮食生产指挥部。在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

  (二)严格落实“八条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201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各项要求,实现我镇“稳面积、攻单产、调结构、提效益、保安全”的粮食生产目标,确保我镇粮食增产丰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镇政府召开的粮食生产工作会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在3月15日前,专题召开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会议,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传达有关粮食生产会议精神,农技站在3月上旬搞好全镇的早稻集中育秧技术培训和扩大早稻种植的宣传发动工作。

  2、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到村进行专题宣传。

  3、镇政府印发技术资料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办好一个粮食生产宣传栏。

  (四)严格落实“三个严禁”

  严禁抛荒、严禁双改单、严禁直播,对瞿杨线沿线、宋水线沿线、南干渠沿线(即古楼新村三字祥组、紫云坡组、石乔组,大河社区徐家坳组、木瓜塘组、大河塘组,杨泗庙社区殷家坳组、东毛嘴组、公兴塘组,红花村红花坳组、季鱼塘组、新大屋组,金江新村车田坪组等)长期存在季节性抛荒田,鼓励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进行流转、代耕代种进行双季稻种植,并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

  (五)部门联动,全方位提供服务

  在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既分工又协作共同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技术指导,优化我镇粮食产业结构,完XX县局下达集中育秧任务。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组织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技种粮兴粮;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耕地流转力度,积极扶持粮食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落实各项奖励措施;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全镇农业生产用机械调度,利用政策全面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落实1至2个双季稻全程机械化增产模式攻关示点项目,扶持培育1至2个新型主体,打造1至2个优势粮食品牌。

  2、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资金的及时发放。

  3、水管站。具体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用水调度、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渠道疏浚、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

  (六)加大督查力度

  3月中下旬全面督查早稻备耕工作,5月上旬督查早稻生产工作,5月下旬—7月中旬对全镇中、晚稻生产进行不定期全面督查,要求在6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耕地翻耕,在7月20日之前全部种上粮食作物。

  (七)检查考核

  将“三个严禁”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实行书记负责制,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5月上旬、7月下旬左右对全镇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年底目标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0.5分),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造成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和3亩以上耕地抛荒或10亩以上季节性抛荒的村(社区),在年底目标考核时粮食生产项记0分,同时追究支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责任并全镇通报。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11

  为做好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50号)和《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市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

  (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

  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

  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

  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

  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围绕粮食流通“十二五”规划、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城市转型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持续提升我县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加强宏观调控、落实购销政策、提高库存管理、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重点,以“转型发展攻坚年”为抓手,在完善调控措施、服务改善民生、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文明上下功夫,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粮食行业经济质量与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

  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分为粮食购销、粮食仓储、粮食产业化、园区建设、经济效益等五个部分,活动内容详见细则。

  各项活动由县局相关股室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具体内容见任务分解表。

  三、方法与步骤

  (一)《活动》筹备阶段。3月份,根据省局开展全省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工作部署,成立县粮食局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制定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营造活动的深厚氛围,同时方案上报市粮食局和省局。

  (三)活动实施阶段。全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实施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股室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单项活动工作小结,按照考核细则打分,收集整理好活动的各项资料,做好资料上报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实际,成立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四个活动小组:一督查组,负责督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对县局的考核,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组长,成员;二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活动,上报实施方案及活动总结。组长,成员。三制度组,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起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疏通一些不利于现代粮食流通的`环节,形成长效机制。组长,成员。四宣传资料组,收集活动中的各项图片、文字资料,并装订成册。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每月出1至2期专题简报。组长周立新,成员。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制定出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任务分解,责任到股室,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影响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筹集部分活动经费,用于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宣传组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及时收集活动资料,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积极宣传我县粮食质量效益巩固年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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