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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时间:2024-09-18 08:54:3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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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精选11篇)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1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党支部书记)、xxx(副校长)

  成 员:xxx(总务主任,负责校服采购招标工作)、xxx(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校服采购实施工作)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并监督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xxx(校监组长)

  副组长:xxx(语文科组长)

  组 员:xxx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三)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学校代表:xxx

  家委、家长及社会代表:xxx

  学生代表:xxx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好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认真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校服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要求等详细需求内容,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三)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四)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集中采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五)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采用全区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校服供货完成前,由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报告。所有校服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校服费用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

  三、采购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做好校服采购的全程监督工作。

  (二)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三)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学年。

  采购预算清单:(略)

  五、采购方式

  (一)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二)第三方机构根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认后的需求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并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招标文件内容,并确定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四)第三方机构在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及参与投标活动。

  (六)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评标会议,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派成员代表参加见证。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六、采购需求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校服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时,重点考核校服供货商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预算最高限价:校服采购预算参考20xx年番禺区教育局合同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四)合同期限:按学年与中标人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周期为三学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采购合同参考20xx年版《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格式,预留质保金。

  (六)校服费用收取方式: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校服供应商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收取,之后学生如需再购买则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采购点进行采购;学校和教师不得进行代收。

  (七)校服质量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七、验收

  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售后服务

  (一)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三)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质量监督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投诉处理

  (一)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

  (二)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学校投诉电话:xx ,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2

  为依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总体品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我市特制定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方案。

  严格校服选购范围

  办法规定,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得统一采购校服外,其余年级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以统一采购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选购校服不超过2套(实际需求根据家长委员会意见确定)。

  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价,做到质优物美,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学生优越感和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严禁采购低价低质的校服。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收取货款时应向学校出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鼓励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存档备查。

  明确校服选购主体

  办法指出,学校是校服选用的组织者,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选用的主体。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着装的,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选购小组及评委5-7人为宜(着装人数1000人以下5人,1000人以上7人)。

  严格校服选购评比条件

  办法强调,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校服生产销售合法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为保证质量,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确定校服价格范围,适当降低价格在评分中的影响因素,避免厂家低价降质。

  学校要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学校在组织验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校服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防止危害学生身体。

  建立校服监督惩处机制

  办法要求,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学校要监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招标文件要依法公示备案,产品要严格履约验收,档案资料要齐备完善;一律不得向资质证照不齐备、质量安全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度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并计入“黑名单”,取消在本市参加校服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校服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1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购管理方案。

  一、校服采购前提

  1.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学生统一穿着校服的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必须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参与招投标的厂家不得少于3家,同时积极邀请同级纪委监察、财务审计、学生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尤其是要发挥好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原则上在山东省教育厅批复的济南市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中进行招标选用。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还需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质询,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校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签订合同

  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市教育部门备案。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xx]74号)要求执行。向在校学生收取学生装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校服生产企业直接收取。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验收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企业生产的校服后,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再统一发放给学生。

  三、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向质监部门举报。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4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5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按照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校服合同价格在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再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

  6.封存留样

  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市教委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青浦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办法》,现就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青浦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第一条: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校服穿着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决定,并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做好校服的`选购和采购工作,确定校服的供应商、校服款式、材料、颜色、价格等。明确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应制定校服采购、穿着制度,并经本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时间不低于一周。

  第二条:学生校服采购应通过综合比较、货比三家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的校服生产企业。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起10日内,由学校将两份合同报送校产管理中心公共服务管理科备案,并由校产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备案。

  第三条:校服代办服务性消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校服服务性收费资金。

  第四条: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提供的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双送检”制度。学校在将校服发给学生前,应当按照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抽样送检比例,主动将每批次校服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校服送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第六条: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七星关区城区各中小学校。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条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计财股、会计核算中心、监察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校服采购监督小组,对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全程进行监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严格实行报备报批制度,其中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由学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按程序向区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购报告(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批复同意后,方可采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采购;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但需向基教股报备,报备应提交的资料为三家以上询价记录、有效的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四条城区中小学校校服采购本着家长自愿原则,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校服监管领导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颜色、质量等,全面负责询价、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根据《毕节地区物价局 毕节地区教育局 毕节地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毕地价费〔20xx〕19号)文件规定,小学校服费20元/生/学期(三年购买一次),即小学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20元,采购年级为一年级、四年级;初中校服费25元/生/学期,即初中每次采购校服采购价不超过150元,采购年级为七年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服费参照初中标准执行。严禁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的其他年级组织采购校服,对中途个别学生因校服丢失、损坏不能穿等,确需补充校服的,严格落实报备制,即由学校向基教股报备需补充的数量、补充的原因等,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购买校服,严禁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在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之外收取校服费购买校服,严禁高于规定价格收取费用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严格执行校财局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所收取的校服费必须第一时间全额上交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严禁任何学校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校服采购要做到物美价廉,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且具有生产能力、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厂家作为合作商,重点扶持七星关区招商引资校服生产厂家或企业。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校财局管规定,严格落实报批报审制度,每次采购需成立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

  第八条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购学校须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含规格、数量、价格、质量、供货时间、运输、税金、售后服务等内容,确保规范运作。验收时要成立有相关监督部门参与的'验收小组,实地查验有效的质检报告,确保质量合格。

  第九条城区中小学校每次校服采购均须与供货方签定《健康安全协议》,确保所供应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发的健康事故,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严格落实校服信息公开制度。采购程序、价格信息、供货厂家等情况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中心校(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于违规违纪的,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8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校服穿着、采购、验收、监督等有关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采购方案、穿着制度等,使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学生校服供应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流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架构

  1、成立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卢志军(校长)

  副组长:梁炽平(副校长)、贺新(总务主任)

  组员:沈雁翔(德育主任)、麦若雅(团支书)、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xxx(校监会主任)

  组员:xxx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电话:xxx。

  3、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xxx(总务主任)

  副组长:xxx(团支部副书记)

  学校代表:xxx(采购小组成员)、xxx(教师代表)

  家委代表:xxx

  家长代表:xxx

  社会代表:xxx

  学生代表:xxx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 人,社会代表1 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4、成立校服采购验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洛浦中学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20xx—20xx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xx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方式:大包干。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

  (2)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上门量身定制、打版、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税金、售后期保障、备品备件、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3)校服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下达的采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为学校提供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合格标准,安全、无菌、无异味、无毒。所有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雨、防锈、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发外加工,否则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6)供应商应对学校登记在册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的校服实行无偿提供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具体情况由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协商。

  (7)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产品质优价廉。

  (8)校服应种类齐全,兼顾到学生日常穿着、运动穿着等各方面。

  (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针织和梭织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

  (10)供应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须在学校指定的相应位置印制学校校徽标志。

  (11)本项目学生校服实际订购的数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

  (12)校服采购预算(每种产品均不得高于单预算,高于单件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3)校服采购款式(略)

  2、相关标准

  (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按学校要求制作并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的标准规范,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校服加工后,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外观检验和有关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后外观检验、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用户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学校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样(校服)到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或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要求

  (1)交货前验收:

  ①.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

  ②.供应商在交货前2个工作日,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货前,由双方对校服进行交货前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学校有权按延期交货向中标人索赔。

  (2)交货送检:

  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成品验收:

  ①.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③.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4)成品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封存的校服样板完全一致。

  ②.供应商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按学校要求整理、包装后分发给每个学生。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项目合同价格执行。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扣、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链 ,纽扣等 )。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供应商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6.供应商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7.供应商须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书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货。

  8.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可以正常经营的校服网购平台,能够提供校服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

  9.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10.学校有权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1.由学校校服采购小组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不合格暂停供货资格整顿,整改合格方能继续供货,如2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七、质量监管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本项目各款校服的中标单价,在供货服务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最终中标单价。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合格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在服装行业销售的产品,学校不接受没有正当来源的商品。

  八、投诉处理机制

  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总务处:贺老师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向学校提交银行保函,以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供应商项目执行质量。

  2.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校服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封存样服标准及有关规定,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要求退换,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换。退还后产品验收还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提供虚假产品、批量生产的布料与送检的布料不一致,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5)相关部门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生强制性检测项目不合格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6)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 10 天(含 10 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 5 次的,或执行价格高于中标单价的, 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拒绝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供货期内自行终止供货协议及招标合同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且上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处理。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9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订《六甲初中学生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二、操作办法

  (一)调研论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在深入调研、论证和与全体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我校已连续三年未购买校服)

  (二)健全机制,公开选定校服式样。

  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确定选用校服后,按照校服选用程序公开选定校服款式、颜色等。选定结果向全体家长和学生公示。

  (三)组织招标,确定团购校服厂家。

  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委托招标公司做好深度调研,组织公开招标,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自愿选择,多种方式购买校服。

  1、穿着自愿:学校尊重学生着装意愿,不要求学生上学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生完全自愿选择是否穿着校服。

  2、购买自愿:如果学生愿意穿着校服,家长按照学校校服选用委员会选定公示的校服款式、颜色等自愿选择购买方式。

  (1)自制。家长自行制作校服。

  (2)自购。家长通过可行的方式自行选购校服。

  (3)团购。班级家委会组织到中标厂家团购;也可以到其它具备资质的校服生产厂家团购。

  (4)其它合法、合适、可行的.方式。

  三、注意事项

  (一)透明规范。家委会采购过程中,组成家长工作团队,确保操作过程透明,操作程序规范。

  (二)确保质量。家长选择校服生产厂家或者自行为孩子定做校服必须考察学生校服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指标。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10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市桥东风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学校代表:

  家委会代表:3名

  家长代表:7名

  学生代表: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双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票据审核和质量双检测)的原则。

  3、公平公开(采购过程公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小组成员不低于50%的家长、家委会等社会代表)原则

  (二)采购计划管理

  1、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进一步保障全体学生校内外的安全,经行政例会20xx年6月8日讨论通过:我校全体学生周一至周五需全程穿着校服进行全日制学习。为了确保校服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选用校服论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由学校采购小组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确定校服供应商的服务期限和供应校服的款式、数量。

  (三)采购过程管理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2、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3、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5、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6、根据区教育局指引,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番禺区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7、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8、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方案 11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校服(实际是运动服,以下统一称校服)统一采购和相关标准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xx]10号),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把好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关,严防劣质制品流入,为规范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现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和校园稳定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采取招投标采购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学生校服质量指标必须纳入招标投标采购内容中。不得未经招标、投标过程,指定供应商采购学生校服。我校学生校服的招标投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三、成立学生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流程

  1、由学生处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20xx年拟招生人数确定新生购买校服的数量;同时提出相关标准要求(见附件)。经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学校资产设备处。

  2、学校资产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资产设备处准备相关招标采购需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铁岭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经网站公布进行招标采购。

  3、严格选择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供货单位。必须在合格企业名单中选择供货企业,实行集团招标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企业本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或代销商等机构。

  4、严把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我校在招投标和验货检验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招投标时,需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5、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学校资产设备处提供《中标通知书》给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集团采购合同,应于7月放假前完成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团采购后应组织进货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或铁岭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签订验货检验委托合同。现场抽样工作应在供货企业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供货企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验货检验应为逐批抽样检验,做到高标准、全覆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质量验收由学生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7、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费,按财务工作要求支付给企业。

  五、加强校园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

  新生入学期间,我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大国家法律、有关质量的法规规定以及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黑校服”鉴别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觉性。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我校20xx年度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全程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处人员监督检查。

  七、建立贫困生校服援助机制

  我校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开通帮扶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解决贫困学生校服的有效机制。要联合供货企业,加大对贫困学生校服的帮扶力度,按新生数的2%资助贫困生,确保贫困学生穿上合格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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