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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集合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的实习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实习。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专业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实习期间,我了解了一些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职务。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师朋友,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再者,在本次实习期间我第一次看见了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通过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
但是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3、我发现在很多基层人民法院里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法官,新鲜的血液补充不进来,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能学有所用,尽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自我提高。
这几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审判员、书记员,他们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师,他们的经历和经验都值得我去学习、体会和借鉴。这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谢谢我的老师们!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一、实习时间
20xx年2月15日~20xx年5月15日
二、实习单位
山东省xx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透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透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处理好校园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透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资料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到达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资料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山东省**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超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资料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好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之后透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带给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决定潜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好处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透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推荐,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法律文书不仅仅格式要规范,资料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带给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必须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必须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思考,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超多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状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简单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仅要应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必须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状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善、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潜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状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潜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透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能够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务必有足够强的学习潜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十分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六、总结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透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透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潜力。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此刻还持续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带给帮忙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会铭记在心。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大三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
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
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更多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
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周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4
一.实习前言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法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通过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充实教学内容,是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感性认识,熟悉实体法及程序法的运用方法、程序,掌握证据甄别、运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护生产关系,促进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使学生坚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信念,致力于社会主义法学制习建网设。
二.实习内容
这次实习的总要求是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民意,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正确认识自我价值,巩固所学法学理论知识,培养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我们的实习起止时间定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8月7日,实习场所是在山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下属的各地区基层人民法院。
具体要求
1.组织纪律性方面,要求学生在实习中应认真遵守政法人员有关守则,并做到“服从领导、虚心好学、吃苦肯干、团结互助、热爱劳动、注意保密”。
(1)服从实习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变更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2)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实习的,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带队教师请假。
(3)保持**大学学生的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2.业务要求,学生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务:
(1)熟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及其他有关司法工作的性质、任务、内容、工作方法和具体程序。
(2)在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发现和了解具有地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新情况、新动态、新问题,注意学习指导教师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办案经验。
(3)根据情况,在实习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实习所在单位的业务学习和活动。
3.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当提交一份实习报告。
(1)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每天对实习情况做日记。实习日记应准确反映实习当天的情况,包括实习时间、场所、岗位以及实习方式和实习内容等
(2)实习结束之前,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通过撰写报告,系统地回顾和总结实习的全过程,将实践性教学的感性认识升华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从而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实习地点、机构都实习一遍,这就存在优化选择问题。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学生接触实践,便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人民法院存在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综合考察各级各种法院的特点后,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场所最为适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质、种类最全面。(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3)基层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规最广泛。当然,我们不是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不利于实习,不利于实践,不首选这些机关,是因为公安局的案件局限性大,基本上是与治安、刑事案件有关。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遇到的是自侦案件的侦查、批捕、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律监督等法律实务,在法律的适用上,以刑事法律为主,对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们认为选择实习基地时,应首选基层人民法院为宜。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5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让我们这些在象牙塔中成长起来的温室花朵也走出庇护,到社会上体验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残酷。实践乃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搁哪都有道理。我们在校园里,埋头苦学,常常把老师们当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师说什么是对的,我们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门之后,才开始慢慢审视自己学到的东西。是对,还是错,常常得不到确切的答案,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在法院实习的这段期间,不能说自己有多么大的收获,但还是有了一点自己的思考。
首先,关于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见证据对于案件解决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据证据这种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反推事实的真相。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证据意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有的人,又擅于伪造证据企图能够换取一纸胜诉文书。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练就过硬的本领,懂得如何对证据材料进行去伪存真,尽量还原事实的本来面貌,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而在当前我国人民群众普遍证据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又对法官鉴别证据真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关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没有需要调整的利益,便没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说到底,法律就是一个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须要衡量各种利益,然后做出轻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衡量各种利益,只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衡量,这时在众多的利益或者是价值之中往往存在着位阶之分,可以根据社会情况相对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司法者在司法的时候对各种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约因素,同时也更为直接的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某个具体的案件之中,需要保护哪种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往该方当事人倾斜。而要保障这种适度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业务素质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应该是精英文化还是大众文化呢。以前曾经碰到过一个农村的“代课老师”说过的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教师法》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资格过度办法。而当时该老师所在的县只过渡了公办教师和已经退休的教师,却没有关注在偏远村小学等从教的代课老师。当被问及是后来制定的过渡办法规定只过渡这两类人还是该县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将适用范围限制。该老师摇摇头说,过渡办法之类的东西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至于自己为什么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试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连公布之一步都没有做到,被束之高阁又如何让人民根据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人不知法律为何物,或者说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是如何规定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自然债务因为不懂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权利因为不懂收集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更有甚者,连自己享有何种权利都不清楚。确实,我们国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够,加上对法律的不够重视,所以普法工作进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那么,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能够做些什么?恐怕这是一个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在这段时间里面,可能没有用到高深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接触多少社会热点问题,但是这些真实的案例还是冲击着我的思想。结束实习生活,收拾行囊,开始过安逸的寒假生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6
x月份的天气,酷热加暴雨。实习就在这样的天气下,不知不觉进入了第二阶段,也不知不觉地结束。在这段实习的时间中,少了第一阶段的好奇、新鲜、胆怯与谨慎,取而代之的是对法院工作的熟稔、心情的稳重、以及对这些工作多了份思考。我将自己的毕业实习报告总结如下:
在六月份的提到的对卷宗的排序、送达、对判决书的校对、宣判等一些零散而琐碎的'工作每天都在继续着,充实着实习的每一天,但在这个月的实习中对这些工作不是为做而做,而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
在立案庭立案后,会把案子随机地分到每一个法官手中,于是每个被受理的案子开始了它在法院的历程:
首先,第一步是联系被告。联系被告是审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诉这件事情,告知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但要完成这一步步却一点也不简单: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联系得上被告的联系方式;如通过电话没能联系得上被告,则通过邮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被退回,则就需要派车出去亲自送达,如送达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联系途径是公告送达。这通常都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其次,在联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据双方提交的各项新的证据、事实材料负责送达对方,以便质证。同时,在这过程中,即开庭前,双方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是财产担保请求,或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是延期审理等事项请求,这时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官在这过程一般都还要主持当事人的调解。
接下来的是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则还需要约人民陪审员开庭,这项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却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来的是法官写判决书的工作。在一份判决书写出来后的工作便是校对判决书,校对的内容很繁琐,要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包括判决书的格式、判决书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所引用的证据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标点符号。一般的校对都是要两遍以上的,不能不说是个大工程。在确保判决书准确无误后,便是对当事人的宣判。
在对当事人进行宣判或送达判决书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卷宗的归档工作:
归档的工作也很琐碎,一般包括排序、装订、查漏补缺,写皮,盖好签名印章以及短期章后,便可以把卷宗移送当档案储存室保存。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工作总结。这段实习经验使我明白,一个案子在走完了上述程序后,便终结了它在法院的历程。所以,案子卷宗是工作的核心,一切工作都围着它展开。正如我们庭的书记员陈宇所说的:“卷宗是我们工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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